版次:012 作者:来源: 2023年02月17日
13018333716
15023163856
启 事
我司发现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奥体路1号B3层(编号G37、面积17.5㎡)及B2层(编号K21、面积20㎡)的库房被私自占用,请占用人于3日之内将库房内全部物资搬离清空,并按每日每平米1.1元标准向我司补交库房占用费。逾期未清离的,视为占用人放弃所有物资所有权,我司有权将全部物资视为遗弃物进行清离,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全部由占用人承担。
重庆喜盈门范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重庆要升要升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我支队受理的你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一案,已完成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等程序,依据《消防救援机构办理消防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涪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0号),现依法采取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领取《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涪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10号),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望江路1号,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日期经过六十日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3-72307121
附:《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涪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0号)扫描件
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2月8日
迁坟启事
云篆山小环线(下山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经《关于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云篆山小环线(下山段)升级改造工程立项申请的批复》(巴南发改发〔2019〕86号)文件批准建设,用地范围涉及搬迁坟墓。
凡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请坟主积极配合,到云篆山村村委会、天明村村委员、新华村村委会、秦家院居委会办理迁坟有关手续,请于2023年3月17日前完成坟墓搬迁和清理工作。逾期不搬迁的,按无主坟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置。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二O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飞天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一批酒类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依照《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定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10点在重庆新通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一层)对飞天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一批酒类(详见清单)进行公开整体拍卖,自公告之日起至2月23日17点前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与展示,竞买人应在2月23日17点前将1万元保证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并凭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后方可进入重庆新通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查看。拍卖佣金按成交价5%收取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标的按照成交后现状进行移交,拍品仅供收藏、鉴赏。本公司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标的真伪、重量等均以成交后实际移交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及委托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其余未尽事宜按照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执行。
联系方式:苏先生、汤先生4001609881、
02368628877、13389609381、13883594837
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渝江劳人仲公字(2023)35号
重庆诚品首选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张廷兰、冉小芳、王洁、张波、黄雪、冷静、余乐、李云、柳忠君诉你单位计时、计件工资、确认劳动关系、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劳动争议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渝江劳人仲案字(2022)2267、2268、2269、2270、2271、2272、2273、2274、2275号仲裁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将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
涪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0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庆要升要升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时代天街1号2幢12-10#,法定代表人:刘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60KFNB42
现查明2022年10月13日,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黄润与任恒在对重庆要升要升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沙溪大道25号的龙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厨房未采用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3条之规定;厨房的洒水喷头未采用79℃以上的喷头,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6.1.2条之规定;厨房未安装吊顶洒水喷头未采用直立式或增设吸热盘,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7.1.6条之规定。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涪消限字〔2022〕第0256号),责令重庆要升要升健康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重庆要升要升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2〕第 G14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涪消限字(2022)第0256号)、执法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要升要升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_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重庆涪陵枳城支行(重庆市涪陵区高笋塘转盘)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月31日
重庆市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重庆锟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郝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渝北劳人仲案字〔2023〕第6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8室),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2月17日
《认定工伤决定书》
送达公告
重庆火聚长益科技有限公司:
黄朝顺向我局提出本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经审查,我局于2023年1月17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渝中人社伤险认字〔2023〕106号),并以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被退回。经多方联系无果,现通过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
《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
送达公告
重庆卓利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原名:重庆渝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刘明海向我局提出本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受理后于2023年1月18日制发《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渝中人社伤险举字〔2023〕16号),并以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被退回。经多方联系无果,现通过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领取《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
赖晓丹2023年2月14日在重庆市江津珞璜工业园B区,遗失机动车行驶证,小型面包车牌照:渝D15P75,特此声明。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送达
催告书编号:渝北碚市监罚催〔2023〕0208号
事项:当事人北碚区李其英副食店(李其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09MA5YWLQ8XC,在重庆市北碚区新星路11号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6日将《处罚决定书》【渝北碚市监处字〔2022〕183号】 邮寄送达至当事人,当事人至今未履行以下义务:1、没收违法所得1150元;2、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因当事人已无法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该催告书。《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具体请见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工伤认定公告
文昌会文鑫傲福工程管理服务部:刘长友于2023年1月3日向我局提交在你单位工作时受伤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3年1月18日受理后,依法作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武隆人社伤险举字﹝2023﹞26号)。因向你单位邮寄送达被退回,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文昌会文鑫傲福工程管理服务部见此公告后,30日之内到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公 告
北京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孙志(申请述称:2022年9月17日9时30分左右,北京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员工孙志在公司承建的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六横线等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工地在钢筋作业时跳板断裂从3米高处摔下受伤,要求认定工伤)于2022年12月12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于2022年12月26日依法受理。因本局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向你单位送达的渝北人社伤险举字[2022]960号举证通知书被退回,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为保障你单位的合法权益,如你单位认为孙志所受伤害不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机关提交证据材料,如不按期履行举证责任,本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7日
友鸿公司渝BN5129营运证500110057714遗失作废。重庆市共通公司渝DD8153运输证500227026301遗失作废。伟度公司渝BS2185营运证500110079321,渝BS6218营运证500110080293注销。龙科双桥分公司渝C87878运输证500225010339遗失作废。诺成公司渝D9G61挂运输证500110130615,渝D46599运输证500110091697遗失作废。
◆遗失张少怀警官证,警号111495声明作废
◆遗失汤学梅之子吴恒君.于2012年3月1日在重庆市江津区白沙中心卫生院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L500253604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市航空学会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5001 001098691)声明作废;遗失重庆市通用航空协会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5001001098689)声明作废。
◆重庆驰宇轩模型有限公司遗失增值税专票一份,发票代码5000202130,发票号码06477188声明作废
◆遗失宁厂镇花栗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登记号500238131320PDY2210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市开州区帮富农业科技服务部公章一枚,编号500234103670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张玉斌于2023年2月16日不慎遗失身份证件,证号:512301198007124091现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鉴展汇友展示设计有限公司公章壹枚,公章编号:500107000089871声明作废。
◆殷自岑夫遗失重庆喜盈门范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暂收款收据,收据号:2022184,金额:36000元,声明作废,由于本人没有妥善保管,因票据丢失产生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张兴遗失2022年04月0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12MAAC99TR57,声明作废。
◆遗失城口县鸡鸣乡中心小学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35002290078553声明作废
◆重庆乐语无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001051033074,声明作废
◆声明:请离职员工遵守保密协议,切不可使用重庆文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从事一切活动。否则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
◆庄东风(南岸区好大碗面馆)遗失2018年1月10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编号JY25001080089809,声明作废
◆遗失张言 、宋帅之子宋泽星1998年4月22日出生证作废
◆遗失刘瑞玲出生医学证明,编号U500007603作废
◆遗失刘瑞妍出生医学证明,编号R500311197作废
◆遗失周贤甫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JY25001511037281作废
◆遗失潼南区欧焙特巴蜀大道糕点经营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编号JY15001521018188声明作废
◆遗失巫溪余敬衍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登记号500238130123PDY6354作废
◆遗失潼南区梵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公章一枚,编号5002237045103声明作废
◆重庆千能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渝F28233道路运输证,证号:500234016781,声明作废
◆遗失徐世民残疾证51022819541015197X12作废
◆重庆市铜梁区陈刚建材经营部公章5002247083546遗失作废
◆遗失重庆畅跃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柳峰法人私章作废
◆重庆海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遗失道路运输证(证号:500103045619,渝DD6328)声明作废。
◆江北区唐术海餐饮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JY25001051059338声明作废。
◆遗失巴南区烟厂老面馆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JY2500113012798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谷成贵遗失电梯安全管理证,证件编号:500225199310100312,项目编号:A4。特此声明。
◆遗失2023年1月4日核发的重庆博莱蒂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60RFD76T作废
◆遗失廖俊宁保险执业证工号:66050700002057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市巫山县龙溪镇龙溪场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编号5002379821452,声明作废
◆九龙坡区诺锐达模具厂遗失中国工商银行重庆白市驿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31000394090222 04196核准号:J6530066993201,声明作废。
重庆市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芜湖国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冉虹川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渝北劳人仲案字〔2023〕第734号)。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现定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9时在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四庭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以此做出缺席裁决。
重庆市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2月17日
公告: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竞争性比选评审会,经评审:西部公交建桥C区维修车间专用维修设备采购项目确定重庆树辰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如有异议与监事办联系,电话:65450776,逾期不受理。
公 告
北京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张大宏【申请述称:2022年5月27日9时30分左右,张大宏在北京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接的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六横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工地安装脚手架时被铁宵溅伤,要求认定工伤)于2022年9月13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9月27日依法受理,本局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向你单位送达的渝北人社伤险举字[2022]797号举证通知书,用人(工)单位举证期内未提供证据材料。2022年11月2日中止工伤认定,2023年1月4日恢复工伤认定。
2023年1月6日我局作出渝北人社伤险认字【2023】4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为右眼眼球异物,右眼外伤性白内障,右眼角膜穿通伤伴虹膜嵌顿,右眼虹膜损伤,无晶状体(右眼),玻璃体切除硅油充填状态(右眼),角膜裂伤(右眼清创缝合术后),高眼压症(右眼)。
2023年1月9日、2023年2月2日两次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了渝北人社伤险认字【2023】4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均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渝北人社伤险认字【2023】40号,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60日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
公 告
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竞争性比选评审会,经评审:西部公交4台生产辅助用车采购项目标段一确定重庆行无疆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供应商;西部公交4台生产辅助用车采购项目标段二确定重庆行无疆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如有异议与监事办联系,电话:65450776,逾期不受理。
公 告
重庆南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将进行车载灭火弹、库房灭火弹采购(第二次)竞争性比选,估算总投资164万元,合同期2年。请具有相应资质并有意参与的单位,在2023年2月23日16:30前提供营业执照、相应资质及法人委托书等原件,并提供盖鲜章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3-62550068 报名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汇南一路6号
重庆市北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重庆朗润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嘉昊、龚京燕(碚劳人仲案字〔2022〕第1165、1166号)与你单位因经济补偿、二倍工资差额、劳动报酬引起的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比选公告:重庆西部公交,对《2023年调度室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如有意单位请于2月20日-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前来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56号1-1号购买比选文件并自带U盘拷取相关资料。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65414644
比选中标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庆交运物流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完成“重庆交运物流基地4#库房辅助用房空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交运物流基地4#库房辅助用房空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二、比选人:重庆交运物流有限公司
三、比选时间:2023年2月15日
四、比选地址:重庆交运物流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经比选委员会评审,确定比选候选人为:重庆建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3年2月17日至2月19日
特此公告
重庆交运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遗失声明:重庆市九龙坡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区级机关老年体育分会,在中国银行重庆九龙广场支行 (账号108805393136) 开户许可证(号码J6530008270203)遗失,声明作废。
重庆市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重庆丝路启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许兴兵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渝北劳人仲案字〔2022〕第3544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8室),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2月17日
遗失声明
重庆耐达运输有限公司遗失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 63396167601),法人孙廷明,声明作废
寻找弃婴生父母的公告
2019年12月24日在江津区通泰门马路边捡拾一女性婴儿。取姓名郑斯淇,估计2018年6月23日出生,身体瘦弱,随身携带衣服、奶粉。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来我局认领。即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江津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