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女孩30%责任,共饮者和护送者担责10%,全体业主担责60%
版次:006 作者:来源: 2023年03月31日
小庞出事现场
凌晨时分,四川西充县城时代商业中心的二楼楼道处,20来岁的女孩小庞和朋友唱歌喝酒后,背靠护栏时,因护栏上一块玻璃缺失不慎坠楼,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小庞不幸坠楼去世后,她的家人将当晚与她一起喝酒的人、护送者、事发地附近的涉事会所、挂广告布的培训中心、一家儿童游乐园以及涉事商业楼的87户业主告上西充县人民法院,要求相关被告方承担90%的责任,赔偿损失80余万元。
小庞的家属认为,涉事会所、培训中心及儿童游乐园等系公共场所经营者,业主系时代商业中心1幢(A1区)物业所有者,被告方明知其经营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其设备设施破损未及时维修更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侵权的主要赔偿责任。此外,当晚共同饮酒者及护送者对小庞大量饮酒未进行劝阻,也没尽到照顾、看管、护送的义务,应承担侵权的相应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女孩死亡系因其自身大量饮酒造成认知行为能力降低,以及西充时代商业中心1幢(A1区)公共区域存在安全隐患两个原因造成。商业中心全体业主在没有物业管理人对该建筑物进行管理的情形下,对该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具有管理义务。但由于全体业主长时期对该建筑物疏于管理导致建筑物栏杆玻璃缺失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系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应由全体业主对原告承担60%的赔偿费用569737元,由各业主按其物业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最终,法院确定,被起诉的87户业主按其物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承担29元的赔偿责任,其赔偿金额在数百元到上万元不等。
此外,小庞大量饮酒造成自身认知行为能力降低系本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共同饮酒者在小庞大量饮酒后对小庞具有安全保障义务,护送小庞的小陈和小陈男友在小庞大量饮酒的状态下同样对小庞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然而相关人员对小庞均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其发生意外死亡,具有一定程度的过错,当晚共同饮酒者以及护送人员小陈、小陈男友(两人共担一份责任)分摊小庞损失的10%,小庞自行承担30%的责任。
日前,西充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当晚共同饮酒人员以及护送者各赔偿8632元,87户业主按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各承担数百元到上万元不等的赔偿。
对于一审判决,目前已有部分商业中心业主不服,提起上诉。据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