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孙燕姿”的火烧到了谁?

网友们乐此不疲,法律专家称涉嫌侵权,音乐公司要求下架

版次:007    作者:来源:    2023年05月13日

孙燕姿

2023年,科技已经制造了太多的“惊呼声”。

但相较于使用ChatGPT干一些严肃又正经的活,培养一位自己喜爱的歌手的AI版,然后指挥它去唱歌,可就轻松有趣多了。

近几日,年轻人们乐此不疲地收听由“AI孙燕姿”翻唱的周杰伦《半岛铁盒》,指挥“AI Ladygaga”翻唱韩红的《天路》,尝试让“AI张学友”唱陈奕迅的《孤勇者》,恶搞“AI特朗普”演唱徐怀钰的《我是女生》等。

AI狂潮正在进一步改变我们的生活,继绘画、文案之后,音乐领域也遭遇了“AI入侵”。

最近,一位“冷门歌手”竟靠着AI替身,翻唱华语乐坛歌曲爆红全网,有网友宣布“这是2023年最火的声音”。

林俊杰的《她说》、周杰伦的《爱在西元前》、赵雷的《成都》……翻唱版让一众网友深陷无法自拔。

一夜之间,“AI孙燕姿”火遍全网。

网友们乐此不疲,音乐圈却忧心忡忡。一位从事版权工作的业内人士说,这涉嫌侵权;环球音乐等大公司纷纷向平台施压,要求下架AI克隆歌曲;而在听过自己被AI克隆的声音后,说唱天王德雷克撂下一句狠话:“最后一根稻草”。

你AI了我,还一笑而过?

用AI克隆某位歌手的声音去翻唱另一位歌手的歌曲,这是目前AI视频玩家们最喜欢的玩法。比如,让“AI孙燕姿”翻唱南拳妈妈的《小时候》,让“AI周杰伦”翻唱陈奕迅的《富士山下》。

在现实生活中,孙燕姿如果想要公开演唱南拳妈妈的歌,无疑需要获得版权方的授权,要走一个流程,这是一个发展了上百年的行业规范。

孙燕姿尚且可以走流程,已去世的约翰·列侬(John Lennon)就没这个机会了,但AI可以让列侬为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在21世纪创作的歌曲和声。

这显然是一个颠覆性的问题,在太合音乐内容策略部总经理武鹏看来,“当前许多用户指向和学习对象都十分明确的AI音乐,本身即是在对现有人类规范的挑战。”

围绕“AI克隆”到底是否涉及侵权,不乏争议。AI玩家们认为他们训练AI纯属玩乐,并没有损害歌手们的权益,但版权方认定使用未经授权的歌手或作品的数据集来训练AI是一种侵权行为。曾就职于多家音乐流媒体平台版权部的李强则认为“在未获得歌手授权下,AI对歌手声音的模拟甚至公开展示,应属于对歌手表演者权的侵权行为。”

“从道德上看,一个升级(高仿)的人声,根本上无疑是对原有人声权利的弱化;法律上看,这也是明显的灰色地带。”而且,武鹏反问,“如果长此以往,我们的曲库会不会成为现有经典内容的无限的模因化异质版?”

科技很单纯,复杂的是“人”

歌手们被AI早就不是新闻了,近年来,用深度学习来仿造知名歌手声音的例子屡见不鲜。除了上文提到的歌手,英国一支乐队不久前利用AI“重组”了老牌乐队绿洲(Oasis),“模仿”乐队以上世纪90年代的阵容进行“创作”,并推出了一张概念专辑。

国内音乐人安来宁也有过类似的遭遇。“确实有过。歌名我忘了,里面克隆了我的声音,演唱之一还标注了我。在我来看人类被AI侵权是长期趋势,从音乐到绘画再到其他知识产权甚至其他权利,所以对歌手、词曲作者的保护只是众多战线中的一条。”

也有音乐人对于“AI克隆”持开放的态度,比如加拿大歌手Grimes就公开表示欢迎大家使用AI模仿她的声音进行创作,版税五五分成。而说唱歌手小老虎表示,如果有人克隆了自己的声音去演唱另一首歌,“不是坏事,也许多交个朋友。”“相比‘保护’,我更感兴趣如何与AI合作。我认为将来如果不跟AI合作很难去‘创作’。”小老虎说。

站在创作者的角度,安来宁和小老虎都认为AI暂时无法代替他们(音乐人)去思考和创作。“音乐人的核心还是在于创造力和现场,音乐始终是为了仪式创造出来的。”

“商业上,作为内容的AI音乐的时代即将全面来袭。但内容上,作为内容的AI音乐是个伪命题,技术的进步使人类的文化产品和精神财富得以数字化成内容,我们在意的是AI音乐产出了什么而不是谁在生产。”武鹏说。

一波尚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

对于音乐人和版权方来说,维权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今又摊上了挑战人类现有规范的AI。

之所以能造出以假乱真的“AI孙燕姿”,与时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分不开。今年3月,一个名为So-vits的开源项目上线,“教你打造属于自己的AI孙燕姿”“让喜欢的歌手为你唱歌”等AI模型的训练教程也开始在各个内容平台上火速传播。在这些教程的辅助下,仅凭数段音频,就能用一个人工智能生成式模型来合成目标音色的音频。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提醒,训练AI歌手翻唱歌曲这一现象背后,可能涉及多项侵权问题。首先,根据民法典中对于声音权的规定,利用明星声音作为数据进行AI模型训练,均要征求本人同意获得允许。

其次,在训练AI模型的过程中,往往使用了未获得版权授权的音乐作品,这些音乐作品的使用是否得到了著作权人的许可,也存在疑问。此外,若未得到著作权人许可并制作成商品用来销售或吸引流量,也涉及侵害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不过,从艺术创作的本质来说,让人着迷的不只是可复制的高超技巧,更重要的可能是闪烁在作品中的人性之光。

现在,潘多拉魔盒已经开启,“AI歌手”对“真人歌手”的创作积极性和作品质量的影响还有待观察。未来是否会像德雷克说的“这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未可知。

各方说法

这或许是一种数字永生

“我希望我最喜欢的艺术家能跟我分享他们的感情、眼泪和汗水,我想要唱片里的真心,而不是机器生产的数据。”

“训练了已故经典老歌手的AI,包括阿桑、张国荣、姚贝娜、邓丽君等等。这或许是一种数字永生,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让久违的声音再次回到人们心里。”

“深深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科技的力量,这就是AI生命,数字飞升!”

“2003年大火歌手:孙燕姿,2023年大火歌手:AI孙燕姿。”

“歌手孙燕姿的最大对手可能是10年前自己的嗓音。”

新闻纵深

这是一个足以掀桌的大事件,但大家还在探讨碗筷怎么摆

法律得抓紧还是 让子弹飞一会儿?

相较于有如此多的程序员为提升AI技术的“平民化使用”而勤勤恳恳,与之相关的法律条文,则一如既往的进度缓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志攀直言:AI发展的速度,是人类无法相比的。

金鑫律师则认为,目前可以从规范作品发布的平台入手,对AI创作做出一些补充要求:比如要求合法数据源,并对敏感内容设计过滤机制;如果AI生成的内容涉及他人的原创作品,要确保合理引用并注明来源,以遵守版权法规;最后就是提醒和指导使用AI创作的用户遵循版权法规和道德标准,避免将AI用于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

也有律师认为当下太过激进的出台法律法规也不可取。

熊定中律师如此形容:这是一个足以掀桌的大事件,但大家还在探讨碗筷怎么摆。他认为,在这个大时代的节点,至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任何必要去探讨它的规则,因为它的影响到底有多深远,身处当时的人是把握不准确的。

现在从立法角度去编制监管意见强调著作权、他人权利合规的问题过于急切,可能导致未来中国在必然到来的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国际竞争中落于下风。

因此,在这个领域,旧时代的治理机构应当通过个案的案例去逐步探寻,只能是也只应该是司法机关先行。让“子弹先飞一会儿”,在已经能看到新时代的交互规则后,再去考量从社会治理层面如何适应这个新的时代。

金鑫律师也认同,立法必然是有滞后性。因此可以全盘看清AI的发展和范围后再进行整体规范,而维持现有法律的稳定。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