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通告》 10月1日起32种犬禁养

已经饲养的烈性犬可以继续养吗……

版次:001    2023年07月13日

藏獒

比利时牧羊犬

川东猎犬

详见4版解读>>

7月12日,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市公安局制定发布了《重庆市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试行)的通告》:

今年10月1日起,藏獒等32种犬

在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都要禁养

1.藏獒

2.纽波利顿(别名:意大利獒犬,拿破仑犬)

3.巴西菲勒(别名:巴西獒犬)

4.波尔多(别名:法国獒犬)

5.杜高(别名:阿根廷獒犬)

6.英国斗牛獒犬

7.英国獒犬(别名:马士提夫)

8.中亚牧羊犬

9.高加索犬

10.西班牙加纳利犬

11.日本土佐犬

12.标准牛头梗

13.卡斯罗犬

14.韩国杜莎犬

15.美国斗牛梗

16.斯坦福斗牛梗

17.爱尔兰猎狼犬

18.比特犬

19.罗德西亚背脊犬

20.苏俄牧羊犬

21.比利时牧羊犬

22.澳大利亚牧羊犬

23.纽芬兰犬

24.可蒙犬

25.罗威纳犬

26.圣伯纳犬

27.阿富汗猎犬

28.猎狐犬

29.猎鹿犬

30.威玛猎犬

31.波音达猎犬

32.捷克狼犬

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通告》指出,以下9种犬只在重点管理区禁养

一般管理区可以饲养

1.德国牧羊犬

2.重庆犬(别名:川东猎犬)

3.拳师犬

4.秋田犬

5.马犬

6.昆明狼犬

7.杜宾犬

8.大丹犬

9.大白熊犬

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此外,《通告》明确了大型犬的标准。比如规定肩高(站立时肩胛骨顶端最高处垂直地面距离)超过55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不含公布的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同时,《通告》指出,中华田园犬(土狗)将参照大型犬进行管理。

《通告》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