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
版次:005 2023年07月20日
“这家店推出的套餐太值了,小伙伴们有时间一定要来尝尝……”近年来,网络达人、美食博主发布各类“探店”视频,一批“网红”店铺“圈粉”无数。然而,“探店”行为火热的背后,潜藏着不容忽视的乱象,“拿钱办事”、数据造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现象侵害了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搞乱了社会风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对“探店达人”杨某作出了处罚。
日前,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杨某用其以个人名义实名注册的抖音账号,在抖音平台领取某餐厅的商业促销广告单,随后发布体验视频宣传该餐厅,视频内容包括餐厅地点、餐品等内容,进而获取商家佣金,视频中附加购物链接,但并未标明“广告”。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第九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经过调查,该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今年《办法》修订颁布以来,重庆地区查处的首个案例。据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