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有块“去思碑” 纪念爱民清官余甸

版次:010    2023年08月15日

□庞国翔

在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江津百姓在县城东门外的义门牌坊下,立起了一尊约一人高的青石石碑,他们将这叫作“去思碑”,其意为“斯人虽外任,感思到永远”。这块“去思碑”是专为一个叫余甸的县官所立,里面藏着他为官清廉的故事。

余甸(1655年~1726年)原名余祖训,字仲敏,号田生,福建福清人。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中进士。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任江津知县。清光绪版《江津县志》卷三“职官场·知县篇”记载:“余甸,居官清廉,革除杂派,听断明决,公暇勤课士子。作歌劝农三载,擢史部稽勋司主事。”

勤政清廉百姓称颂

余甸中进士后,在京师等候吏部送派期间,应福建巡抚张伯行之聘,主持福州鳌峰书院。不久,朝廷选调余甸为四川乡试主考官。他在主持考试中,拒绝请托,不收贿赂。发榜时,榜上有名的都是有真才实学的名士,因此深受四川各界士民称颂。

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余甸被朝廷实授为四川江津县(今重庆市江津区)知县。接到任命时,有好友劝余甸不要去江津县受职,理由是:当年他在主持鳌峰书院时,福州知府周某本有升迁机会,但刚好逢遇父丧,按礼制应辞职回家守孝三年。但周某贪恋功名利禄,不愿离职,想请求巡抚张伯行出面向朝廷建议让他“夺情”(由皇帝下旨特准留任守孝,不用辞职回乡守制)。张伯行不准所请,周某怀疑是余甸在张伯行面前说了坏话,因此怀恨在心。此时,周某守制三年期满,出任重庆知府,而江津县乃重庆府管辖,周某正好是余甸的顶头上司。

对此,余甸坦然面对,并不畏惧。他只带一仆一马上任。他忠于职守,每天按时上堂理案,亲自接待和审理百姓投诉的各类案件。案情简单明了的,当堂裁决,从不拖沓。政务闲暇时,他就召集读书人,一起诵文读诗,讲解性理,教化当地士民。

余甸对所征收的赋税,一一造册登记,直接纳入地方国库,并定时公开,丝毫不入私囊。他的勤政廉明之风,深受百姓称颂,重庆知府周某也对他消除了因误解而积怨的矛盾,两人的关系也自此融洽起来。

拒加赋税捆绑特使

此时,担任四川巡抚之职的权臣年羹尧受命到青海作战。他以“作战”之名对四川各县额外加派赋税,以中饱私囊。四川各级官吏明知年羹尧以权谋私,但畏惧他的权势,敢怒而不敢言。当时,年羹尧的父亲年遐龄、长兄年希尧也都是康熙皇帝倚重的宠臣。因此,各州县对年羹尧的加征加收,都唯命是从。不过这就苦了四川百姓。

就在这风口浪尖上,余甸挺身而出,抵制年羹尧的非法征赋行为。在这此前,年羹尧已是三次行文到江津县衙,要求余甸按他的指令加征加收,但余甸置之不理。这次年羹尧特派亲信吏员,手持年羹尧亲笔手令来到江津,他以为这样就能震慑余甸,哪知余甸依然不为所动。

年羹尧的特使到了江津县衙,余甸闭门不见。特使不耐烦了,就在衙署外大吵大骂。余甸一怒之下,传鼓升堂,下令衙役把特使押上堂来。衙役面面相觑,不敢动手。于是,余甸亲自动手,把特使按倒在地下,进行捆绑。县丞和主簿等吏员出面劝阻说:余大人为民不惜一官,自是我等楷模,只是年羹尧乃是上官,拒不从命,已是违抗上司,若再惩办公差,事情闹大了,非但无济于事,连余大人的前程和身家性命,也会有不测之祸……余甸正在气头上,根本听不进这些劝告,连发六签,下令衙役对特使动刑。

围观的民众见势不妙,大呼“大人不可”。其中有年老的民众数十人上到公堂,哀告说:“余大人,你不惜丢了一官,这不难,但我等百姓自今以后就失去了一个好父母官的庇护,赤子无依呀。”

余甸被众人的求告所感动,最后同意放了年羹尧的特使。但年羹尧的特使不肯离去,他气势汹汹地向余甸要回年羹尧的亲笔手令。余甸毫不客气地对他说:“你可还报年大人,我余甸在此闭门等待年大人对我的处罚。但大人的文书,我已托人送交我的好友收存。”

余甸的言下之意,年羹尧违法额外加征赋税的证据在我手里,看你敢把我怎么样?年羹尧的特使无可奈何,只得悻悻离去。

百姓立“去思碑”纪念

余甸在衙署捆绑年羹尧特使的事件引起强烈反响。消息传到京城,朝野震动。年羹尧更是气得暴跳如雷。

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朝廷吏部要选调一批京官,余甸被任命为吏部稽勋司主事,主要任务是负责考核各级官吏政绩。余甸升任了,江津民众“遮道泣送”,后来百姓又在东门外的义门牌坊下立了一尊“去思碑”。

不久,余甸又被提升为山东济宁道道员,后再被命为山东按察使。清雍正帝还亲自召见余甸,他对大臣们说:“朕又得一直臣矣!”不久,余甸被调入京城为官。

清雍正五年(1727年),72岁的余甸卒于家中。江津百姓闻此噩讯,群聚在“去思碑”前缅怀这个清官。

(作者系重庆市江津区作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