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灯泡”

版次:011    2023年08月17日

□周成芳

媒婆又来找小姑谈话了,这次为她介绍的是镇里的公务员。

见就见吧,自从初恋男友被父母一棒打飞之后,小姑对谁都来者不拒。俗话说: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姑娘家迟早都要嫁人的嘛。

“面试”的时候,小姑和男方在房间里有一搭没一搭地交谈,我躲在门缝里偷偷观察。小姑溜出来上厕所,我将她拉到一边说:“这男的看起很厚道,不像浮夸之人,不妨试着交往一阵。”

小姑只比我大几岁,平时跟我处得像姐妹似的。两天后她托媒人通知男方参加“复试”。第二次见面,小姑说:“两个人待在一起没什么话题,干脆咱们一起去吧。”

我正求之不得,咱正值青春年少,也想跟着去体验体验拍拖的感觉。

他们的约会因了我的参与,开始变得丰富起来。好歹咱学生时代做过主持人,遇到两人大眼瞪小眼时,我总能抛出合适的话题。我听说男的曾在政府里当过秘书,还在市级刊物上发过一些小通讯,便主动提及这事,夸他才高八斗。受我的启发,他开始变得健谈了,主动谈及其工作和生活。

姑娘家谁不爱有志青年呢?渐渐地,小姑对他越看越顺眼了。经过我多次循循引导,他们的话题逐渐多了起来。在我陪伴他们转了3次大桥、进了2次饭馆、逛了1次县城之后,他们的感情急剧升温。

吃水不忘挖井人,小姑和那个他都很厚道,哪怕已到谈婚论嫁,也不忘时常将我带在身边,一起吃香的喝辣的。街坊邻居常看到我们仨一起进进出出,总是迷惑不解,嘀咕着究竟是哪两个在处对象呢?也有熟人常与我打趣,笑我是不折不扣的“电灯泡”,人家谈恋爱,你在中间凑什么热闹?

旁人劝解无效,我依然没心没肺地充当跟屁虫。平心而论,我也想过适时抽身,还他们一个安静的角落。但转念一想,跟他们一起可以捞到多少好处啊!比如他们需要去一个偏僻的角落私聊,男方就会塞给我一些钞票,让我去买点矿泉水、花生糖啊什么的,我也乐得屁颠屁颠的,买回一大包食物,在距离他们10米之外的地方独食。有时看上些花花绿绿的小玩意儿,他们也会慷慨解囊。反正咱是晚辈,那个想当我姑父的人敢怠慢我吗?

冬去春来,他们正式步入婚姻的殿堂。

婚礼那天,小姑身穿红色的旗袍,光彩夺目。那个终于转正的姑父西装革履,满面春风。我也终于“退居二线”,乖乖地待在送亲的队伍之中,旁人也总算搞清楚了真正的男女主角。

小姑嫁为人妇,按理说我的“电灯泡”生涯也该终结了。但我并没有金盆洗手,后来又在冰儿、芸、黎等友人的恋爱中客串几次,从中也捞了不少好处。心里曾暗暗发誓,一定将“电灯泡”角色进行到底。

凡事熟能生巧,“电灯泡”当久了,也因此闹过不少笑话,某次填应聘简历,在兴趣爱好一栏里,我填的竟然是:当“电灯泡”。(作者系重庆市作协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