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子石石刻大佛究竟“生”于哪个朝代?

四十年前,我与大佛的一段“公案”

版次:009    2023年08月23日

博物馆赠送的图册

□李中石

重庆南岸弹子石,原“洋人街”的长江边,有一尊重庆城区最大的石刻大佛。由于是市级重点保护文物,而被人戏称为“厅级和尚”。

这尊石刻大佛有多个“唯一”的标志:重庆中心城区唯一的“国宝”级大型摩崖造像、长江三峡库区规模最大的摩崖造像、长江三峡库区唯一元代摩崖造像、全国唯一可确认由农民起义军政权凿刻的石刻造像。

1982年,文物部门决定修缮这尊石刻大佛。当时,我与文物管理部门关于这尊石刻大佛的艺术史分期,还发生了一段“公案”。

圆梦电大,我对历史产生了兴趣

事情要从我参加电大学习说起。1978年底,中央电大首次开办汉语言文学专业,我有幸跨进这座“没有围墙的大学”,成为电大不脱产业余学习班的学员。

当时,电大开设首届文科专业,草创之初,各方面条件都很差。《中国通史》开课多时,迟迟拿不到教材,主讲老师是北京大学历史系的张传玺教授,据说是福建人,普通话不太标准,我们听录音带上课,不少字句难以听懂。我斗胆给兼职担任四川电大辅导老师的四川大学历史系周九香教授写了一封信,提出了一些学习上的建议。信寄出后,我就有点后悔,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工人,与周教授素昧平生,他会回复吗?

没想到,周教授很快就回了信。除解答问题,他还鼓励我学习历史,一定要“求真、求实”。同时,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文物古迹方面的考察,以增强感性认识,加深对历史的理解。

周教授的来信对我是极大的鼓励,良师的点拨,也引发了我对历史课的偏爱。尽管那时还没有文物和旅游之类的热潮,但我对文物和古迹,已开始抱有极大的兴趣。

石刻大佛,究竟属于哪个朝代?

我工作的重庆麻纺厂附近,就有一座石刻大佛,即现南岸弹子石江边被戏称为“厅级和尚”的重庆市重点保护文物石刻大佛。但该石刻大佛何时、何人、因何而凿,当地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为了搞清楚大佛的前世今生,我到枇杷山市图书馆历史资料部,查阅了清代王尔鉴、民国向楚的《巴县志》。据《巴县志》记载:“江水过鹧鸪石(又名夫归石)、弹子石至观音碚,南岸有大石佛,明夏都察院邹兴所凿也。”之后,又查阅了20世纪50年代初到80年代的市博物馆文物普查资料和《重庆市地名普查材料》等专著,这些专著除了沿用“明夏都察院邹兴所凿”外,均称该石刻大佛为“我市明代石刻艺术代表作”,但对大佛的具体尺寸,仅描述为“某丈许”,概念十分模糊。

为一探究竟,在查阅资料的同时,我约上朋友,带上皮尺,借了长竹梯,两次扛到大佛所在地进行实地丈量。还带上铁铲、锄头等工具,对大佛附近被杂草掩映的岩壁题刻进行清理,查找文字记录。

这一年,在江北上横街重庆织布厂基建工地,挖出了元末在重庆建都立国的农民起义首领、大夏政权创立者明玉珍之墓。当时,《重庆日报》以整版篇幅,刊登了市博物馆专家庄燕和先生撰写的《明玉珍在重庆建都立国》的文章。

庄燕和先生在文章中提到,“大夏国留存至今的纪念物,尚有长江南岸窍角沱下游石刻大佛一尊,为明玉珍部将邹兴所建”,这引起了我极大兴趣——原来,建大佛的邹兴,是明玉珍的部将!由于窍角沱是长江船舶出入重庆的必经之地,此处滩多流急,行船经常在此触礁,故明玉珍命邹兴在岸边建石刻大佛,以镇压江中水妖和岸上鬼怪,保行船平安。

在查阅了大量历史资料和实地勘查后,我开始写《重庆石刻大佛和大佛寺》。我在新编的《重庆市地名普查材料》一书中,查到关于这座石刻大佛的记载是“明代石刻艺术代表作”“凿于1355年”。1355年!这一数字引起了我的高度关注。这一年,不正属于元朝吗?中国通史课上讲得清清楚楚,明朝是从1368年朱元璋即皇帝位于南京才正式开始的。

我随后发现,从1952年文物普查后,博物馆、文物及地名等资料一直沿用至今,均称该石刻大佛为“我市明代石刻艺术代表作”。由此,我认为这一表述不符合历史真实情况,是不准确的。

从时间上看,“至正”是元朝的最后一个年号。按《中国通史》,我用“至正”年号与公元纪年对照,至正二十二年即公元1362年,明玉珍建大夏国即皇帝位于重庆;至正二十八年即公元1368年,元朝灭亡,朱元璋即皇帝位于南京,建立明朝;1371年明玉珍的大夏国,被朱元璋所灭。

1952年文物普查时,认为“明邹兴所凿”的“明”,即朱元璋“明朝”之“明”,故得出结论,认为该石刻大佛是明代的作品。但是,同一个“明”字,一时疏忽,谬误千里,此“明”非彼“明”:“明邹兴所凿”的“明”实为“明玉珍”之“明”,非朱元璋明朝之“明”。

石刻大佛建于至正十五年,即公元1355年,明玉珍占据重庆期间,尚属元朝时期。邹兴凿石刻大佛在前,朱元璋建立明朝在后。明朝尚未建立,石刻大佛怎么会是明代石刻艺术代表作呢?因此,这一表述显然是不正确的。

初生牛犊,我为大佛“身份”较真

到20世纪80年代,一直照抄沿用20世纪50年代初文物普查时的提法,没有人对这一论断提出过异议,这才造成了不应该出现的失误。我决定写信给市文物管理所,提出该石刻大佛为“元代石刻艺术代表作”,而非“明代石刻艺术代表作”。

当时的文物管理所负责人是一位年近六旬、德高望重的文物专家,对工作十分认真负责。很快,我就收到了他亲自用红墨水笔在我的文章上逐一进行修改和批注的回复。

我当时的文章题目是《重庆大佛石刻和大佛寺》,老先生对标题批注道,“标题:‘大佛石刻’,查市博物馆整理材料标明为‘石刻大佛’,应按上级提法为准。”

关于吴晗,老先生批注为:“1982年5月11日《重庆日报》第三版上是冠以‘历史学家吴晗论明玉珍’,你写成‘著名明史学家吴晗论明玉珍’。请查明一下,用辞(词)不能随意,还是找找证据好些,免被人抓辫子。”

关于石刻大佛的年代,老先生重点批注:“查市博物馆整理材料第12号,该石刻大佛年代应为明代的代表作,你提出的‘元代’是哪些史载?前后相差百多年历史,请查证。”

接到回信,我再次翻开《中国通史》进行认真查证。核实之后,我更坚定了自己的看法。尽管我只是一个普通工人,学历不高,但发现了问题,就应坚持求真求实,不轻言放弃。那时的我刚30岁出头,当时的社会正是改革开放之初,提倡“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我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十分较真,认准了的事情,就一定要坚持去做。

之后,我把反复考证的详细情况重新写了出来。当时没有电脑,也没有打印机,文章全靠手写。我在文章中明确指出文物部门的疏漏之处,要求相关部门能加以更正。

我连夜用复写纸复写了4份,分别寄给市委分管文教的副书记孟广涵、市文化局局长、市博物馆馆长和市文管所所长等人。至于对方能否收到,收到后是否会回复这一关于石刻大佛艺术史分期的“公案”,结果好像对我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尽了自己的力量。

好在当时反映问题的“成本”很低廉。第二天一早,我花4分钱买了4个信封。市内信件每封邮资4分,又花1角6买了4张邮票,总共支出两角钱,就把4封信寄了出去。信寄出后,感觉心情顿时就轻松了许多。

结局圆满,大佛身世得以修正

信寄出后不到一星期,我就收到了市博物馆的回信,对方请我去一趟,以了解情况。

我来到位于枇杷山公园的市博物馆,李副馆长接待了我。他告诉我,收到来信,领导非常重视,专门作了批示。他充分肯定了我对文物事业的热爱,以及对文物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肯定了我的相关考证是正确的,并代表市博物馆向我赠送了大型图册《李初梨同志捐赠文物图册》以资奖励。

我的考证,也得到了文物部门的充分重视,他们很快对相关条目作了更正。介绍石刻大佛时,不再使用“明代石刻”的提法,而采用“这是长江三峡库区唯一的元代摩崖造像,是我国唯一可确认由农民起义军政权凿刻的石刻造像,也是研究中国佛教艺术发展史的重要实物资料”。我在现场丈量的数据,也被文物部门认可,更正了依照历史记载沿用下来的不甚精确的数据,为后来修复石刻大佛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针对此事,我还写了介绍旅游的文章,在1983年第一期北京《旅游》杂志发表。我从介绍文物的角度写的文章,还被中国新闻社专稿部采用,在美国的《美洲侨报》刊登。同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广播节目也播发了我的文章。

1983年,中央电大在向全国发行的刊物《文科月刊》11期,以《电大学生义务考证石刻大佛》为题,报道了我“利用电大学到的知识,义务考证元代著名古迹——重庆石刻大佛,更正了地方史料中艺术史分期不准确的地方,填补了重庆石刻大佛一直没有完整资料的空白,为重新修复大佛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依据,受到重庆市委有关领导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表扬和奖励”。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桃李芬芳—重庆电大英华录》,也对我作了介绍。

至此,我与文物部门关于弹子石石刻大佛艺术史分期的这段“公案”,终于画上一个圆满句号。

(作者系文史爱好者 图片由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