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05 2023年09月07日
在2023重庆秋交会期间,中心城区各区均推出一系列购房消费补贴政策。此外,不少商品房项目也推出了房交会专属优惠,部分二手房中介机构还推出8折佣金优惠措施。
补贴政策主要分三类
一是按照住宅10000元/套、非住宅2000元/套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二是按照实缴契税金额的一定比例(50%~100%)给予购房补贴;
三是对人才和多孩家庭提高补贴标准。
渝中区:
房交会期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0日)在渝中区新购商品房,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完清契税的,按照住宅10000元/套、非住宅2000元/套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大渡口区:
房交会期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大渡口区新购商品住宅的,按照实缴契税金额50%给予消费补贴。35岁(198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新购商品住房,享受契税金额50%补贴政策的同时,还可叠加享受契税金额25%的再补贴。房交会期间在大渡口区新购商品住宅的二孩及以上家庭,按照实缴契税金额的100%给予消费补贴。
江北区:
购买江北区参展项目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及二手房(包括住宅、车位)的,按照购买人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补贴,以消费券形式发放。
沙坪坝区:
房交会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商品住房、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的50%给予装修补贴,补贴方式为现金。
九龙坡区:
房交会期间(2023年9月7日至10月31日)在九龙坡区购买商品房的,按照住宅10000元/套、非住宅(商服用房、办公用房)2000元/套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发放形式为消费券。
南岸区:
房交会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重庆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信息系统为准),按照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标准不超过住宅10000元/套、非住宅2000元/套。
北碚区:
房交会期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0日)网签购买北碚区新建商品房,并于10月31日前完清契税的,住宅按照缴纳契税额的50%、非住宅按照缴纳契税额的80%给予购房消费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住宅10000元/套、非住宅2000元/套的标准。(上述优惠措施适用区域不含两江直管区及水土、复兴片区。)
渝北区:
房交会期间(2023年9月7日至10月31日)网签购买渝北区新建商品房(包括:住房、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渝北区税务局完清购房契税的购房人按照实缴契税的50%给予购房消费补贴。
巴南区:
房交会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含工程抵款房)、非住宅(不含幼儿园、售房部)的购房人,区财政给予实缴契税金额50%的消费券补贴;房交会期间区内同一单位职工组团一次性购买5套(个)及以上参展项目商品房的购房人,区财政给予实缴契税金额100%的消费券补贴;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或具有人社局认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在巴南区缴纳社会保险,在房交会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区财政给予实缴契税金额100%的消费券补贴。
重庆两江新区:
房交会期间购买两江新区龙盛新城和水土新城新建商品房(非住宅仅限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的自然人,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向两江新区税务局完清购房契税的,按照实缴契税金额的80%给予购房消费补贴。房交会期间购买两江新区八个街道(包括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和康美街道)以及悦来片区(仅限契税缴纳至两江新区税务局的房地产项目)新建商品房(非住宅仅限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的自然人,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向两江新区税务局完清购房契税的,按照实缴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购房消费补贴。
重庆高新区:
在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配套车位(于活动期间完成交易并完清购房契税),可申请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为计税依据的3%,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于活动期间完成交易并完清购房契税),可申请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为计税依据的1%,以现金形式发放。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在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现金补贴。符合要求的人才在金凤城市中心首开区内购房,按《重庆高新区促进金凤城市中心加快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试行)》执行。符合要求的人才在金凤城市中心首开区以外、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购买。
(以上政策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负责执行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