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涉企犯罪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重庆出台新“十一条举措”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版次:002    2023年09月22日

9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重庆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日,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一流法治环境。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苟鹏介绍,该《若干举措》是在市委政法委2018年制定的“十五条举措”基础上,经充分征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十一条举措”。

苟鹏介绍,“十一条举措”主要由5个方面组成:

一是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涉及举措第1条,主要内容是强化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二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涉及举措第2条、第3条、第6条,主要内容是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减少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企业的影响,防止对企业任意性、选择性执法。

三是着力解决企业关注的三大难题。涉及举措第4条、第5条、第7条,主要内容是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企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高效化解涉企劳动争议纠纷,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式,缩短案件办理周期、降低企业解纷成本。

四是为企业提供便捷性、国际化法律服务。涉及举措第8条、第9条,主要内容是运用数字化方式,推动涉企法治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通过建立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中国区域性国际化仲裁中心等方式,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化法律服务。

五是全方位动态掌握企业对政法机关需求。涉及举措第10条、第11条,主要内容是畅通涉企不规范司法行为反映渠道,及时受理回应企业诉求,依法依规开展案件评查、案件督办和常态化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企业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测评,通过第三方调查的方式,全面科学客观评价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成效。

苟鹏表示,下一步,全市政法机关将严格执行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一条举措”,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解读

特别重大涉企刑事案件 “一把手”挂牌督办

会上,针对此次出台的新“十一条举措”中,“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这一措施,重庆各政法机关对具体工作举措进行了详细解读。

“我们将始终坚持‘企业有所呼、公安有所应’,从职能职责出发,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程效介绍,首先是坚持“零容忍”,不管是直接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还是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者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都将第一时间受理处置、第一时间查处侦办。

其次,是实行快查快办。对符合受立案条件的相关治安和刑事案件,都将第一时间明确责任民警,依法开展涉案线索核查、涉案人员排查和相关证据调取工作。对特别重大的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将建立完善由主办地公安机关“一把手”负责的挂牌督办制度。

三是同步追赃挽损。对在侦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将坚持追赃挽损与破案打击并重,逐案制定具体方案,全力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四是做到打防结合。在坚持“打”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研究,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复盘”,以更高质量的安全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加快发展。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陆军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将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不正当竞争、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犯罪,以及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格依法惩处。

同时,对涉案的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会同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充分发挥诉讼监督等职能,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市高法院副院长李生龙称,市高法院将立足于执法办案主业主责,依法打击涉企犯罪,严格掌握涉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罪与非罪的界限,妥善审理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

另外,将深入开展“涉企”刑事“挂案”“积案”清理工作,强化严格法定审限内及时结案。构建办案联席会议机制,配套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工作制度,妥善处置涉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据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