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女童伤情不忍直视
版次:004 2023年10月18日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受伤女孩家属在ICU外焦急等候
成都恶犬伤人事件受到全网关注。10月17日,成都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已到案
10月16日8时许,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发生一起女童被狗咬伤事件。事件发生后,崇州市迅速组织公安、卫健、羊马街道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开展调查,已初步查明违法事实,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明,10月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了得到更好治疗,受伤女童已于10月16日23时许转至华西医院,由医疗专家组进一步治疗,目前生命体征平稳。我们将持续做好女童医治和关心关爱等工作。
医生透露女童伤情不忍直视
10月17日凌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博士、副主任医师朱育春在短视频平台讲述了对该名女童的会诊情况。
朱育春说,专家们会诊时看了检查和检验的结果,分析了病情,第一时间制定了初步的治疗方案。目前最大的危险是来自腹膜后右肾损伤,以及所形成的血肿。当时经过华西团队以及当地医院五六个教授一起讨论,一致认为如果现在做手术去探查右肾,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所以对此最优的选择应该是保守治疗。
朱育春说,狗咬伤是特殊伤口,所以不能一期缝合。而大面积暴露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源电解质紊乱,以及营养和蛋白的流失。但所幸看到孩子的生命体征比较平稳,各项指标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机值。
“查体时,当打开小朋友的纱布翻身,整个创面暴露在面前时,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有20年工龄的外科医生,这种震撼确实是比较巨大的。”朱育春说,两岁多孩子的皮肤娇嫩,整个右侧达20多处的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真是让我不忍直视。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与孩子家长沟通病情时,感受到这两位年轻家长的无助与悲伤。”
为何屡现恶犬伤人?何时才能入刑?
五问恶犬伤人事件
2岁女童被恶犬撕咬的视频让人痛心,此事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讨论。尤其是肇事的罗威纳犬,更是成为关注焦点:它是烈性犬吗?是城市禁养犬吗?“恶犬伤人入刑”离我们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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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罗威纳犬是一种什么犬?
公开资料显示,罗威纳犬,原产自德国,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是世界上最具有勇气和力量的犬种之一,尤其在军警犬方面,广受好评。据报道,我国警犬有7个品种:罗威纳犬、德国牧羊犬、拉布拉多犬等。罗威纳犬的祖先早在罗马时期便随远征军驱赶牛羊,该品种在德国洛威培育成功,可作为畜牧犬、警犬、护卫犬、伴侣犬。健壮凶猛的罗威纳犬,2007年就有数百头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服役。
在众多警用犬种中,罗威纳犬是治安防范的最佳犬种。在养狗圈,罗威纳犬还被部分养狗人冠以“警犬之王”。
罗威纳犬对恶意入侵者十分凶猛,特别适合做护卫犬。中世纪时,有钱商人为避免钱财被盗,便把钱袋挂在罗威纳犬颈部上。在爱狗人士眼中,罗威纳犬聪明懂事,个性沉稳,对主人绝对忠诚,服从指挥。
2
问
罗威纳犬是城市禁养犬吗?
据报道,《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了22种禁养的烈性、大型犬只种类,但不包括此次咬伤女童的罗威纳犬。“咬伤女童烈犬不在当地禁养犬名单中”的相关新闻引发广泛关注。部分网友留言称:“第一咬合力的罗威纳,居然不是禁养犬,真的服了。”“秋田、德牧都是烈性犬,罗威纳居然不是?完全惊掉下巴!”目前,当地官方未对相关报道作出说明。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目前,国内包括重庆、广州、洛阳、福州、南昌等多个城市,均将罗威纳犬列入禁养犬只名单。
2020年1月,广州市将罗威纳犬、西藏獒犬、俄罗斯高加索犬等38种烈性犬种,列为在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种。2023年8月,河南洛阳市发布公告,在重点管理区内禁售、禁养40种烈性犬,其中包括藏獒、德国牧羊犬、罗威纳犬等。
重庆市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均禁养的32种“烈性犬、攻击性犬种”,藏獒、拿破仑犬、罗威纳犬名列其中,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年8月,福州拟在六城区禁养33种犬只,包括罗威纳犬。
2017年3月,南昌市将罗威纳犬列为禁止饲养的危险犬。
3
问
罗威纳犬失控起来有多疯狂?
2019年8月,广州市公安局通报了白云区一男子在公司内被犬只袭击身亡调查情况。据目击者介绍,事发现场相当血腥。“门口、楼梯口那里,很多狗踩血的脚印,进去一看那个人满身都是血,都是狗咬的伤口。手啊,脚啊,那些筋全都咬断,身上也咬了很多伤口。”死者张某(65岁)为该公司电工。当天中午,梁某(男,该公司门卫)将公司饲养的3条罗威纳犬从狗舍放出在院内喂养,张某从楼上下来时被犬只袭击。
2020年8月,江西南昌,8岁安徽女孩小小和妈妈一起在小区散步时,突然被一条罗威纳犬袭击,小小全身大面积被咬伤,伤口深及胸腹壁。经过23天治疗,小小才脱离危险期并出院。小小父亲王先生说。“当时女儿臀部、腹部、背部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已经昏迷。妈妈身上也有多处伤口。”
4
问
城市恶犬为何还在频频伤人?
针对频频出现的城市恶犬伤人事件,国内多个城市均出台了禁养或严管犬只的规定,主要原则就是:分区域分犬类管理,不搞“一刀切”——在地域上,分严管区(或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在犬种上,对于烈性犬、攻击性犬实现严格禁养、禁售,对一般犬种实现圈养、严管。
据报道,当前各地政府大都出台了相应养犬管理规定,涉及犬类的预防接种、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等,包括禁养犬只的种类。在此背景下,我们更应该反思:为何不少犬只管理规定沦为摆设?城市恶犬伤人事件为何还是频频发生?
恶犬伤人屡发,执法不严是重要因素。写进法律、条例的养犬规范,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一些养狗人士,在“我家狗不咬人”的盲目自信下,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放任犬只在公共场所四处狂奔。只要没有发生咬人纠纷,类似违反规定的行为,往往不会受到任何追究或处罚,没有丝毫的违法代价。
相关养犬规定往往沦为一纸空文,职能部门无法掌握辖区犬只饲养情况,也就无法实现有效监管。因为缺少执法约束,有的养狗人士肆无忌惮,放养、散养、偷着养,一些禁养的大型烈性犬,成为“移动危险源”。
养犬规定难落实,当然有客观原因。比如,缺乏统一的专责监管部门;再如,遛狗不牵绳等一些问题太常见,面临法不责众的困境;严格执法需要太高的执法成本。
此次成都恶犬伤人的惨剧,再次敲响养犬管理的警钟——狗的问题,本质上还是人的问题。养狗人士需要守法自律,职能部门更应严格执法。
“犬只伤人入刑”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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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制定具体的法律条文,进一步完善犬只伤人案件中的追责问题。此建议引起多家媒体报道,“犬只伤人入刑”一度成为当时新闻热点。
其实,犬主人因养狗过失造成严重后果被判刑责,已有判例。据报道,2022年7月某日,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李某家中饲养的3只烈性犬只,因疏于管理跑出自家加工厂外后,将路过的邻居咬伤致死。今年5月,林甸县法院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饲养人李某的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
庹庆明认为,目前,我国对于犬只伤人一类案件,仅在《民法典》中用侵权责任予以规定,并未明确规定伤人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导致责任界限模糊、司法标准不清晰,在实践中不仅给司法人员裁判带来了极大困扰,也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律师认为,目前,犬只伤人事件已可通过现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规范。但在实践中,对此类事件的认定以及界定并不明确,导致难以追究饲养管理者的刑事责任,因此确实可以通过立法完善行政、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不过,犬只伤人案件有轻微、有恶性,入刑不能“一刀切”,应当分情况,不能轻易给他人套上违法犯罪的帽子。
综合央视网、人民日报、红星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