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服务提供者 应限制未成年人单次/单日消费数额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发布,还对防网络沉迷等给予规定

版次:001    2023年10月25日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昨天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网络信息内容规范

1.明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包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信息。

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重点环节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3.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应当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防治网络欺凌

1.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

2.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

3.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禁止向本人发送信息等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等。

4.健全完善网络欺凌防治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当事人的保护。

个人信息网络保护

1.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网络直播发布者真实身份信息动态核验机制。

2.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可以请求行使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权利,拒绝请求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4.访问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当经过相关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记录访问情况,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网络沉迷防治

1.加强学校、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预防和干预,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加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指导。

2.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合理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行为,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

3.细化网络游戏实名制规定,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并予以适龄提示。

4.明确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防治工作方面的职责。

5.严禁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应对非理性消费

1.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坚持融合、友好、实用、有效的原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2.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3.国家新闻出版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消费上限等管理规定。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