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一审宣判
版次:005 2023年12月14日
小娄生前的照片 图片来源/家属微博截图
事发公寓楼入口张贴着“小心高空落物”标识 上游新闻
今年6月,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长春一小吃街买烧烤时,被周某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11月27日,该案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12月13日上午,记者从小娄的姐姐娄女士处获悉,该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娄女士称,还要继续追究包括物业等相关方的责任。
判决书显示,被告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3611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它诉求。
“这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是一个悲伤的结果。”宣判后,娄女士哽咽地说。
A
6天里10余次投掷8块砖头
今年6月22日端午节当晚,在北京从事法务工作的小娄到长春探望朋友,约在红旗街一夜市小吃街见面。娄女士回忆,当晚妹妹她们吃了一些小吃便上楼了,晚上10时30分许,妹妹想再下楼买烧烤,付完钱等待的过程中,被周某投掷的砖头砸中额部,当场没了生命体征。
现场视频显示,小娄被砸中后,面部朝下倒在了一家小摊前,周围散落碎砖头末。据娄女士提供的死亡原因鉴定,小娄系因钝器击中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出事前,小娄有一段稳定的恋爱关系,事发当日,男友正在与她会合的路上,没承想就出事了。
后来,娄女士通过多方了解获知,抛砖者周某20余岁,住在某公寓日租房中,“事发当晚7点到9点,周某分别扔了砖头和瓶子,所幸没砸到人。”
7月24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嫌疑人周某涉案时的精神状态为无精神病,涉案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1月27日,吉林长春中院公开审理该案。娄女士参与了庭审,据她回忆,庭上周某对高空抛物事实供认不讳,“其供述6天扔了十几次,就是想死,但上去之后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别人来求死。”
据媒体报道,一审庭上周某供述称,其十几岁辍学,曾长期依靠父母提供生活费用。事发前周某通过移动支付软件透支获得资金,从上海乘坐飞机来到长春。周某在庭上表示,清楚知道公寓楼下人流量很大,在入住公寓的6天时间内,曾十几次从高层向下投掷砖头等物品,包括桶装水、罐装可乐、砖头等物品。
6月22日,周某吃饭将身上最后的几十元花光后,返回公寓。当晚在公寓楼道内捡拾砖头,从高空抛下。在投掷砖头后,周某听见楼下传来尖叫声,随后他到一楼查看,确认砸到人后,自行前往派出所投案。
据娄女士提供给记者的起诉书,长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2023年6月22日21时至23时许,周某在长春朝阳区红旗街某公寓32楼楼道窗户和楼顶天台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小娄额部。
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16时30分许,周某在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户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其中一桶砸中被害人董某某肩部、手指、腿部;当日22时40分许,周某在该室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其中一罐砸中被害人宋某额部。
经法医精神鉴定:被告人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检察院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
公诉意见认为,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周某定罪处罚。周某犯罪动机、行为手段恶劣,社会危害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周某到案后、庭审过程中没有表现出歉意和悔意,建议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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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体现了对高空抛物的严厉打击
近年来,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或致死案件时有发生,该案再度引发了公众关注和警醒。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如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具体到本案,周某因厌世泄愤,向地面人群投掷8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额部,致其死亡,“从而印证周某从楼上掷砖头,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对不特定的人造成危害,能够意识到抛砖的社会危害性,主观上存在故意。”
因此,周某的抛砖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又因周某多次从高空抛物,且造成一人死亡,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依据《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赵良善对记者说,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周某还需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若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也应当依法承担部分过错责任。司法实践中,在责任划分上,高空抛物人需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而物业公司需承担10%-20%的赔偿责任。
在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看来,高空抛物行为不仅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也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这种极端行为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个体的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付建认为,此案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也向其他潜在的犯罪分子发出了强烈警示,表明法律对于保护公民生命安全的坚决态度。
付建对中国新闻周刊强调,仅靠法律制裁或许不能完全解决高空抛物问题。除加强法律执行力度外,还需加强社会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同时,也应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和监控,提高安全防范措施,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只有通过多方努力,才能够更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娄女士在采访中感慨,“如果这些人想死随便拉个人垫背,我们就没有很好的手段对付他们吗?”她表示,希望该案的宣判能够让更多无辜的人,免于遭受高空抛物的伤害。据中国新闻周刊
评论
高空抛物判死刑是对无差别伤害行为最有力的警示
近年来,高空抛物导致的悲剧可谓多发高发,并且每每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因为随机性较大,很难被抓现行,导致违法成本较低,故而屡见不鲜屡禁不止。高空抛物关乎公众头顶上的安全,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就像一颗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定时炸弹,早已成为社会公害。
高空抛物也可以判死刑,这是此案对屡禁不止的高空抛物行为最有力的警示。很多时候,高空抛物近似一种无差别的杀人行为,会对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就像人们常说的,一个鸡蛋从8楼抛下,就可以让人头皮破裂,从25楼抛下可能使人当场死亡。而诸如抛砖头、桶装水等行为,已经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等行为危害程度相当,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具体到本案,死刑判决是其咎由自取,并无多少争议。真正值得追问的是,该男子在6天内连续实施了多达十几次高空抛物行为,且造成两人受伤,为何他仍然有机会实施最后那一次导致路人死亡的高空抛物行为?从高楼上向外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三罐未开封可乐且已造成他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已涉嫌构成高空抛物罪,如果及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起悲剧会不会就能得以避免?
高空抛物,抛掉的是文明,落下的是危险。杜绝高空抛物,道德谴责之外,不仅要依法严惩,而且要及时严惩。该刑事立案的要及时刑事立案,该行政处罚的也要及时行政处罚。只有大幅提升高空抛物被及时追究违法责任的概率,才能让这顶法治“安全帽”,更好守护公众头顶上的安全。据红星新闻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
麻将(20克)
从20楼飞下,可致人手指骨折
铁钉(4厘米长)
从18楼飞下,能插入颅骨
西瓜皮(巴掌大)
从25楼飞下如击中头部可致人死亡
空易拉罐
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
从15楼抛下砸破头骨
鸡蛋(30克)
从25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从4楼抛下,会把人头顶砸出个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