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推出20条旧城改造措施

优化供地方式 鼓励市场化运作

版次:003    2023年12月28日

九龙坡民主村旧城改造项目一期改造后实景图

近日,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用实实在在的20条措施,支持旧城改造。

《通知》共五个部分、二十条措施。适用于经市级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心城区2023—2025年旧城改造类项目,主要包括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其他区县旧城改造类项目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优化旧城改造供地方式

《通知》指出,要优化旧城改造项目的供地方式,提出可采取带方案招拍挂出让、综合评价出让等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并明确了带方案招拍挂出让纳入供地方案、载入土地出让合同的具体内容。上述土地供应方式可更好满足城市规划要求,契合城市发展需求,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知》同时指出,要探索以“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套、统一供应”推动实施,按规定采取不同用途地块混合供应,探索零星低效用地的整合利用,支持利用存量房产等空间资源发展政府扶持产业。措施有利于统筹旧城改造地块及周边零星土地,激活低效用地效能,发挥存量资源价值。

发挥存量建筑更大价值

促进规划指标统筹平衡。《通知》第六条指出,按照框定总量、区域平衡、一体规划的原则,科学适度进行规划优化,并明确了旧城改造项目详细规划修改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详细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这既守住了区域规划指标总体平衡的刚性管控底线,也给单个旧城改造项目的规划指标留下了弹性包容空间。

完善片区功能配套。第(七)条提出,在提供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要素的前提下,可与新增公共服务建筑等面积增加经营性物业建筑量,这既有助于优化社区商业配套,也为项目可持续、市场化运作创造有利条件。此外,第(七)条还对新增配套厨卫、电梯、停车设施等附属用房的规划布局作出了规定,体现了对城市危旧房原址改建项目补充基本功能的规划支持。

此外,还对历史文化建筑规划指标、原址改建项目的规划建设标准等方面提出了有关支持措施,有助于项目整体谋划和满足群众对居住条件和环境的改善需求。

鼓励引导市场化运作

《通知》最后一部分为优化项目实施,主要结合当前重庆工作实际和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制定。

鼓励市场化运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第(十五)条提出,通过引入竞争性方式,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全过程参与旧城改造项目。同时,在优化工作调度、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因地制宜优化补偿安置、支持危房搬离整治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支持措施。

此外,《通知》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还制定了若干措施,更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陈竹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