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供又降啦 房贷族迎利率“开年礼包”
版次:008 2024年01月02日
新年伊始,不少房贷族就迎来一份“开门大礼”!根据多家银行发布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大多数存量贷款迎来重新定价。具体来看,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幅度为10个基点,也就是0.1%。客户将无需申请,不需要任何操作,银行将主动批量调整。究竟能省多少?以杭州地区首套个人房贷为例,贷款金额100万元、期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利率下降之后,每月的利息可以减少近60元,30年总利息可省2万余元。
2023年,5年期以上的LPR从4.3%调降到了4.2%。2024年,房贷族的月供还会有多大下降空间?“提前还贷”目前还划算吗?
2023年5年期以上LPR仅下调一次
对于存量房贷来说,凡是采用了LPR加点利率的,当LPR出现调整时,房贷利率也会出现调整。因此,每一次LPR变动都会引起大家关注,尤其是与房贷利率“挂钩”的5年期以上LPR。
回顾2023年,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降息两次和一次,累计降息20个基点、10个基点。2023年6月,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结束了连续9期“按兵不动”,均较上一期下降10个基点。1年期LPR为3.55%,5年期以上LPR为4.2%。同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其中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维持不变。由此可以看出,2023全年5年期以上LPR仅下调过一次,下调幅度为10个基点,也就是0.1%。根据规定,每年1月,银行会根据上一年LPR的涨跌幅度,调整新一年的个人房贷利率。
2024年存量房贷利率仍有下降空间
2023年,你的房贷月供下降了多少?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的通知,2023年超过22万亿元的存量房贷利率得到了下调,平均降幅0.73个百分点,惠及1.5亿人,每年减少借款人利息支出1600亿到1700亿元,户均每年减少3200元。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末,六大国有银行,以及12家股份制银行先后下调了存款挂牌利率。同时,特色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产品利率均同步下调。有分析指出,这为下一步降低LPR利率打开了空间,存量房贷利率仍有希望下降。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撰文指出,2024年,央行大概率仍将引导LPR适度下行,进而推动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激活生产消费信贷需求,但LPR和新发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行空间将有所收窄。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也认为,接下来,降成本、宽信用工具或仍有加力空间,不排除今年上半年MLF进一步降息引导LPR报价下调的可能性。
从政策信号来看,2024年LPR也仍有下降可能。2023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央行2023年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增强LPR对实际贷款利率的指导性,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此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2024年“提前还贷”还划算吗
2023年初,与“提前还贷”相关的话题频频登上热搜。关于提前还款难、预约时间长等问题,还一度引发监管部门注意,要求商业银行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按合同约定做好客户提前还款服务。
那么,如今“提前还贷潮”情况如何?据多家银行公开表示,目前已为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房贷客户下调了贷款利率,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后,提前还贷量有所减少。2023年10月,招商银行副行长彭家文在三季度业绩会上表示,目前提前还贷量已减少差不多一半。但和之前正常月份相比,招行提前还贷量还是偏多。总体判断,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之后,有助于减少提前还贷量,未来会逐步回到正常的状态。
农业银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查成伟也在该公司业绩会上透露,去年三季度,农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首套房贷实行了利率下调,共惠及730多万户客户,平均下调幅度达73个基点。房贷客户提前还款的动力确实有所下降。
对于房贷一族来说,随着存量房贷利率的下调,似乎也就没有了提前还贷的理由。那么,提前还贷还划算吗?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是首套房的贷款,提前还贷的必要性就不是很大了。之前对存量房贷的集体下调,针对的是首套房的商业贷款。所以,如果是首套房的贷款,在经过下调之后,贷款利率至少可以降到4.2%,有的甚至还可以更低。这个利率已经算是比较低的了;其次,如果是之前未能享受利率下调的房贷并且利率比较高,LPR下调也就只能下调10个基点,有条件的话,还是可以考虑提前还贷。据潮新闻
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
注册资本五年内缴足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公司法》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于2013年起实施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在解决市场准入资金门槛过高制约创业创新等问题的同时,也逐渐带来盲目认缴、天价认缴、期限过长等问题。有关分析指出,此次修订,意味着股东必须要有一定的资金储备和规划,不能盲目设立公司,旨在营造一个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解决相关既有问题,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A 认缴问题丛生
我国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1999年、2004年对《公司法》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3年、2018年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作了两次修改。其中,2013年,我国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有效解决了实缴登记制下市场准入资金门槛过高制约创业创新、注册资金闲置、虚假出资验资等问题。
据统计,我国公司数量从2014年的1303万户,增长至2023年11月底的4839万户,增长了2.7倍,其中99%属于小微企业。同时,盲目认缴、天价认缴、期限过长等问题也逐渐产生,为数不少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50年、出资数额上千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原有的《公司法》中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的需要。特别是在认缴登记制下,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是一个数字,而实际上股东是否按照承诺的出资额实际缴纳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执行主任袁帅对记者表示。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解读,上述问题,一方面虚化了注册资本表示公司资金信用的作用,增加了市场交易信用的判断评估成本,致使出现公司多年实际出资为“零”的现象;另一方面在法律制度层面弱化了对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约束,客观上影响了投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加大了发生债权股权纠纷的概率。
B 设置五年期限
关注到相关问题,此次修订的《公司法》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认为,此次修订的新《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意味着股东必须要有一定的资金储备和规划,不能盲目设立公司。天使投资人、知名互联网专家郭涛对记者指出,这样的调整旨在营造一个诚信和有序的营商环境,并鼓励股东及时缴纳出资,从而解决认而不缴的问题,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为规范公司认缴出资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新《公司法》还要求将实缴出资信息作为公司强制公示事项。
C 存量公司怎么办
新《公司法》施行后,存量公司的问题如何解决?根据新《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由于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存在出资期限超过新《公司法》规定期限的情况,需要进行逐步的调整。”朱克力告诉记者,“当然,具体调整方式可能会因公司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对于那些出资期限较长的公司,应当会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逐步完成出资;而对于那些已超出期限的公司,则会要求其在给定的时间内完成出资。”朱克力表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新旧法的衔接和过渡,避免出现市场混乱和不必要的损失,具体的调整方式和时间安排,可能会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方案。
据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