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因漏罪发回重审

律师:死刑已是最高刑,重审影响不大

版次:007    2024年01月09日

余华英受审画面

1月8日上午,记者从受害人杨妞花处获悉,日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以“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由发回重审。

余华英老公被抓获 牵出两儿童被拐案

杨妞花告诉记者,“在二审开庭之前,云南警方一直在追查余华英的老公王某文,并于去年下半年将其抓获。在王某文身上又牵扯出两名被拐儿童,有余华英的参与。一名2003年被拐者于2023年11月在河北邯郸找到;另一名高度疑似,目前比对结果还没出来。”

去年11月二审开庭前夕,云南警方相关办案单位工作人员曾向记者透露,王某文已被抓获。1984年,时年21岁的余华英在大理游玩时结识了王某文,后两人成婚,王某文将余华英带回老家,并为余华英重新办理了户籍。1987年1月,余华英生下一个女儿。

2004年三四月间,余华英、王某文合伙在云南大姚县、南华县,拐骗2名男童至河北邯郸贩卖。2004年5月,两人被大姚县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法院判处8年有期徒刑。当年余华英、王某文分别使用假名字张芸、王伟受审服刑。

“余华英屡教不改,死不认错。”杨妞花说,希望在再次调查中,能够解救更多的被拐儿童,“国家都在耗费资源去重审余华英,去调查清楚每一桩案件,我没有理由不配合。”

一审判处死刑 二审维持原判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宣判,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该案二审开庭。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11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漏罪未处理 建议发回重审

记者获得的裁定书显示,二审庭审后,检察机关以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建议法院发回重审。贵州省高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未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撤销贵阳市中院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文广告诉记者,该案发回重审的原因,是新发现余华英在云南省有其他的拐卖事实,“之前判她死刑已经是最高刑,所以即使发回重审,对最终判决的影响不大。”新重庆-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