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销售乱象丛生,玩具店也在卖,未标明注意事项
版次:007 2024年03月05日
“玩具店里怎么在卖儿童眼影?化妆品成了儿童可以随意买到使用的‘玩具’?”这是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李青(化名)的疑惑。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儿童化妆品在玩具店里销售,甚至出现在学校周边的小卖部中。其中一些声称给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并无儿童化妆品标志,且未写明、提醒未成年人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A
调查
玩具店售卖儿童彩妆
李青今年回老家过年时带了一些面膜、口红、眼影、粉底液等化妆品自用,结果被11岁的妹妹看到了,天天吵着“想要化妆”。经细问得知,上小学五年级的妹妹班上有不少女生化过妆,或者拍过好看的艺术照,有的还带了淡粉色的润唇膏到学校。
“妹妹羡慕同学的‘精致’,一定要我教她化淡妆的方法。”李青说。
考虑到妹妹年龄太小、皮肤娇嫩,李青担心她用自己的化妆品导致皮肤过敏,决定给妹妹买儿童化妆品使用。然而,当李青在购物平台搜索框里输入“儿童化妆品”后发现,不少售卖商家是玩具店。
经过犹豫之后,李青还是下单给妹妹买了一些看起来质量挺好的儿童化妆品,但收到货发现,部分亮片眼影并没有儿童化妆品标志。
记者调查发现,在电商平台上,确实有不少销量很高的儿童化妆品套装在玩具店售卖,如“××宝贝高端玩具”,玩具类型为“过家家”,商品名称为“儿童化妆品玩具套装××”。
该店铺所售化妆品并未提醒儿童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在评论区中,有网友问“有小金盾(儿童化妆品标志)吗”,个别买家回答说“没有”,更多买家的回答是反问“小金盾是什么”,还有买家称使用后有一点副作用,“涂了眼影或者腮红,孩子有一点痒痒”。
根据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同时,我国鼓励化妆品经营者分区陈列儿童化妆品,在销售区域公示儿童化妆品标志。对于电子商务平台内儿童化妆品经营者,则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并在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儿童化妆品标志。
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由国家药监局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须标识儿童化妆品标志。
成人化妆品卖给儿童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搜索“儿童彩妆”“儿童化妆品”看到的结果显示,部分向儿童售卖且被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实际上是成人化妆品,系“伪”儿童化妆品。
比如,某平台一家店铺售卖一款“儿童节专用化妆品套装”,包含隔离霜、粉底液、腮红、定妆散粉、口红、30色眼影盘、眼线笔、睫毛膏等产品。该产品号称“一套即可!多场景适用。经权威检测,可安心购买。植物彩妆,妈妈更安心”。
记者问卖家:“这是儿童化妆品吗?”客服回复说:“隔离霜、粉底液、腮红、卸妆水、面霜、口红、定妆散粉这几个主要产品有‘小金盾’标识,其他的暂时还没有申请下来。产品安全温和,可以放心选购。”
因未提及眼影、眼线笔、睫毛膏等产品,记者向客服确认这几款产品是否属于儿童化妆品,客服称“暂时没有‘小金盾’标志”,但“小孩可以用,挺温和、好用,顾客反馈都不错”。
某连锁大牌线上护肤美妆店售卖一款“儿童舞台妆表演化妆套盒,眼影腮红粉饼一体无毒彩妆”。记者咨询客服:“这款属于儿童化妆品吗?”客服回答:“不属于儿童化妆品,没有‘小金盾’标志。”记者问少儿舞蹈班表演节目是否可以使用?客服称:“可以使用,上妆不会颜色淡,效果很好。”
记者还走访了北京市朝阳区、西城区多家大型商超和护肤品彩妆店,发现大部分商家并未将儿童彩妆和成人彩妆作区分。
在一家成人彩妆连锁店,记者称要给上小学的表妹购买儿童彩妆,店员称没有专门的儿童彩妆,但“可以帮忙配个套盒”。记者问有没有副作用,店员称“选敏感肌肤可以使用的、温和一些的,很多孩子演出都买我们家的彩妆,用起来没有区别”。
记者还发现,部分地区中小学附近也有商家售卖化妆品,而且商家将成人化妆品销售给儿童。
B
破局
从4个环节落实监管规定
针对儿童化妆品销售乱象,受访专家给出了治理建议。
“我国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非常严格,专门出台《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期对儿童化妆品从生产到销售进行全流程监管,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步峰张步峰说。
1.生产环节
须依照《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严格把控儿童化妆品的配方设计、使用原料,使其符合科学性、必要性的生产要求。
2.包装环节
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我国《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显著标明“小金盾”“注意”或者“警告”等引导语的标识,以及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与食品有关图案等法定要求。
3.销售环节
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零售商家销售经营资质的审查,对没有化妆品经营资质却利用儿童玩具包装销售儿童化妆品的,应认定为“超出经营范围”并进行处罚;若以普通化妆品冒充儿童化妆品,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还应倡导销售者具备经营资质,积极履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分区陈列儿童化妆品的法律责任。
4.监督环节
需要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不同商家的销售状况,将销售行为较为集中的化妆品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以保障儿童化妆品的使用安全。
受访专家认为,当前应该全面落实《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有关主管部门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和监督抽检频次,对发现的儿童化妆品违法销售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畅通投诉渠道,保障消费者权益,对家长购买、孩子使用儿童化妆品过程中发生的投诉举报,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置。
C
挑选
“小金盾”并非产品质量
认证标志
在某些特殊场合,如学校演出,小孩子登台表演需要化妆,家长应如何为孩子选择一款合适的化妆品呢?
张步峰认为,不要盲目购买标注“食品级”“可食用”标记的产品,此类标识在《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被明确禁止。如果消费者无法辨认化妆品是否为儿童化妆品,应当主动向经营者询问,并可以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切勿将美妆玩具当成儿童化妆品使用。
张步峰提醒说,要为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选择合适的化妆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0岁至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中不包括美容修饰、卸妆等“彩妆”类别。为此,家长们不要为3岁以下婴幼儿购买“彩妆”。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使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说,“小金盾”并非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其目的为“提高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不代表该产品质量安全得到认证。因此,除注意“小金盾”外,家长购买时还需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进行交易。同时,作为消费者,应当关注商家信息、产品口碑、证据留存等事宜。
综合法治日报、潮新闻
锐评
儿童之美,不在美妆在童真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学校周边的玩具店、小卖部都在兜售儿童化妆品,但其中大多数并无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根本就是成人彩妆。
这种现象首先让人担忧的是安全问题。孩子们皮肤稚嫩,所以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售卖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有适合儿童使用的“小金盾”标志,成人彩妆在健康上不适合儿童。而且中消协也曾经发布过消费提示,并不存在“食品级”儿童化妆品。如今不少儿童彩妆套盒销量靠前的一些店铺,大多以售卖儿童玩具为主体,在资质上就存在问题,他们售卖的缺少资质的彩妆品牌,不排除含有激素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比如,作为腮红、眼影、粉底液等常见成分的滑石粉,其伴生的石棉杂质,正是世卫组织认定的一类致癌物。
除了健康方面的隐忧外,近年来,美妆产品日益凸显低龄化趋势也引起关注。并不是说孩子绝对不能接触彩妆,在某些特殊场合,如小孩子登台表演,未尝不可。但是,儿童美妆风潮引导不对,则会给孩子的心理健康以及价值观带来不利影响。
一个儿童,最美的地方,应当在于她天真的笑脸,纯洁的心灵。儿童之美,不在美妆在童真,还是让孩子感受自然状态下的美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