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庆

版次:004    2024年03月16日

渝北一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汽油

被罚5.5万余元

3月15日,记者从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依法对辖区内的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罚款5.5201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819564万元。本案系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首例运用《大气污染防治法》查处的油品抽检不合格案件。

2023年6月14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重庆市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依法对渝北区一家加油站销售的6917.53升95#汽油开展监督抽检。

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18日及2023年10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初检和复检的检测报告,均判定上述产品烯烃含量不符合GB 17930-2016标准,属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当事人销售的95号汽油烯烃含量超标。

本案中油品抽检不合格指标为烯烃含量超标,该指标超标可造成两方面的损害:一是造成环境污染。烯烃具有较强的挥发性,容易蒸发排放到大气中,加速臭氧生成,形成光化学烟雾,造成二次污染。二是损害发动机。烯烃容易氧化形成胶体,堵塞发动机喷嘴,并在进油系统、喷嘴、气缸内易形成胶质和沉淀,降低发动机效率。新重庆-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

这起生产销售伪劣成品油案

涉案金额3000多万

3月15日,记者从重庆綦江区公安局获悉,该局破获一起特大生产、存储、销售伪劣成品油犯罪案件,捣毁涉及重庆3处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伪劣汽油黑窝点,成功打掉了涉及山东、宁夏、重庆多地的散装汽油销售产业链,涉案交易金额达到3000多万元。

“2023年9月,一辆货车发生自燃,辖区民警出警后发现是一辆非法改装面包车,经核查,罗某通过非法改装的面包车储存汽油并进行零售,现场发现非法储存汽油2000余升。”綦江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邹浩军介绍,在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该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经查,这是一起由九龙坡谢某、江津区龚某为首,从山东、宁夏等地购买原料油进行伪劣汽油勾兑,再转卖至重庆各地分销商,由分销商进行批发和零售的特大生产、存储、销售伪劣成品油的犯罪案件。

据了解,该起案件现场查获制假原材料、伪劣汽油共计40余吨,扣押涉案车辆17辆,涉案交易金额达3000多万元。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新重庆-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农贸市场“模棱两可灯”

取代“生鲜灯”

2024年是“生鲜灯”禁用新规实施后的第一年。近日,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九龙坡区黄桷坪农贸市场看到生肉摊点挂着一种泛红光的灯,和其他菜摊白光灯对比,泛红色光非常明显。

3月10日,记者前往黄桷坪农贸市场打探,该市场规模不大,生鲜摊点集中在一个区域。记者环绕市场一圈后观察到,传统“生鲜灯”已绝迹,在市民王先生反映的生肉摊位外,可以看到摊位照明灯具发出的是泛红色的光。近距离观察会发现,最前端生肉在照射下呈现正常颜色,而后方的肉则呈现经过美颜处理的“红紫色”。

几位正在选购生肉的市民,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一市民说:“看起肉色来还是有点费力呀。”摊主闻讯后把生肉拿到一旁纯白灯光下说:“到这里看嘛,肉色是新鲜的。”该摊主强调:“我们的这些新灯都是巡查过的,符合要求,不是‘生鲜灯’!”

对于新灯的具体参数,生肉摊主表示不清楚,只知道经过检查,说是可以用。记者注意到,在灯罩上贴着灯具参数,并标榜“新国标市场灯”,色温:6000K;显色指数:Ra>80;特殊显色指数:R9>0。在一些白色灯罩上还贴着标注“鲜肉灯”字样及联系电话的不干胶。

对此,黄桷坪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谓‘新国标’仅是灯厂的销售宣传。市民反映的生肉摊位用的那种灯,不是‘生鲜灯’,而是一种‘模棱两可灯’。在此前巡查执法时,我们就对这种‘模棱两可灯’到底是不是‘生鲜灯’的界定把握不准,当时就向区局进行请示和汇报,得到的反馈是,这种‘模棱两可灯’不是传统‘生鲜灯’,摊主可以用。”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依法行政,明确不是‘生鲜灯’,我们也没得办法。”

记者扫描标识旁的检验报告二维码,看到一份盖有广东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红章的电子检测报告文书(HH-2023-1119-09),检测产品名称“420珠70W市场灯”,检测依据是GB 24906-2010,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等7项全部合格。

记者注意到,所检项目中不包括色温、光源显色指数等。记者以摊贩身份拨打检测机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受委托进行检测,符合新规的灯具尚无具体标准,新规中的具体指标也不明确。我们对委托单位送检的产品,按普通照明LED灯项目的质量要求做检测。”

新重庆-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