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公告

版次:003    2024年04月08日

在区外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确需回渝中区升学的户籍应届毕业生,由法定监护人持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和就读小学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于5月6日至5月17日(双休日除外)到渝中区教委小学教育科(渝中区八一路39号,7011室)进行2024年入学资格审核。逾期未申报,由我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中学升学。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