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02 2024年04月1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4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及《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方案》,决定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通告提出,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表示,欢迎外资企业来华开展经营,通过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全球共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比如,试点方案突破了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外资股比不得超过50%的限制,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可独资提供物联网平台服务。”王志勤说,当前智能家居、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物联网平台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能够不断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本土企业创新活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物联网产业更高质量发展。
本次试点开放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及其下属子项“互联网资源协作业务”,为首次对港澳以外的境外资本开放,且不设股比限制。“供更多云计算服务选择。”王志勤说。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