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女同事被公司开除 男子起诉公司违法索赔

法院:驳回

版次:004    2024年06月18日

男子多次骚扰女同事,还深夜摸黑敲女同事家门。用人单位得知后,将其开除。随后,男子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赔偿。近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劳动争议纠纷,判决驳回劳动者要求赔偿金的请求,认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法。

王宾(化名)和刘梅(化名)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平时除了正常的同事交流,并无其他超越同事关系。

2022年5月到7月间,王宾多次在深夜或凌晨向刘梅发送暧昧信息,并持续拨打语音、视频电话,甚至有时会在酒后到刘梅的宿舍敲门、踢门。

刘梅对王宾的视频、语音请求明确表示拒绝。王宾却没有任何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后来,不堪其扰的刘梅选择报警。民警对王宾进行了法治教育。

公司得知情况后,认为王宾违反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遂解除了与王宾的劳动关系。王宾为此不服,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王宾发送的信息内容明显超过正常同事交往界限,甚至多次半夜敲宿舍门进行骚扰,造成女同事心理严重不适,且在被多次严词拒绝后仍拒不改正,王宾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且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亦违反了《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公司为履行预防和制止女员工遭遇不法骚扰之责,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王宾之间劳动合同,正当合法,无需支付经济赔偿。

一审判决后,王宾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新重庆-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莫密 实习生 智怡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