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拍下证据后报警 警方通报:情节恶劣,行拘五日
版次:006 2024年06月18日
硬卧车厢 新华社发
近日,一则新闻冲上热搜,网友们直接炸锅。
乘客郭女士反映,她在乘坐T35次列车卧铺时,一名男子深夜在铺位上脱光衣服、面对着她裸睡,其间还不断弄出声音吸引人注意。郭女士拍下证据后报了警,最终工作人员给她更换了铺位,乘警则对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6月16日,铁路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男子吕某某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铁路公安机关已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
火车卧铺车厢又起争端,这一事件再次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建议列车实行男女分车厢,还有网友称,每张卧铺设置一个小床帘,可以起临时阻断的作用。
男子脱光衣服
面对女乘客裸睡
乘客郭女士反映,她乘坐T35次列车从北京到合肥。深夜时,她正在卧铺上看手机,突然感觉不对劲——她用余光看到,在对面铺位上的男子脱光衣服、面对着她裸睡,其间还不断弄出声音吸引人注意。
郭女士说,她打开手机假装P图,拍下证据后报警。乘警到来后,男子已经穿上衣服,称自己喝了酒什么都不记得。郭女士表示男子上车后一直在吃东西,应该是清醒的。
郭女士说,最终工作人员给她更换了铺位,乘警则对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6月16日,“蚌埠铁路公安在线”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一段“男子卧铺车上脱衣面对女乘客裸睡”视频被网络传播并引起广大网友关注。经调查,6月15日0时许,旅客吕某某(男,42岁)饮酒后在T35次列车软卧车厢裸露身体躺在铺位上,同房间一名女性旅客发现后报警,列车乘警及时到场处置。吕某某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铁路公安机关已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
醉酒
并非肆意妄为的“遮羞布”
“卧铺上裸睡”事件曝出后,也引发网友们的大量讨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在这次事件中,该男子行为已经在公共场所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所以,铁路公安机关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
该男子称其是因为醉酒才会做出此种行为,但是他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了解自己的酒量酒品和明白自己在火车这样的公共场所中的情况下,就不应该放任自己过度饮酒,因为这样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与不负责。所以,就算该男子是因为醉酒才使得这样的不良事件发生的话,那么他的行为也难辞其咎。
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在公共场合之中,一定要遵守公序良俗,而不能不顾他人的感受。在该事件中,就算男子平时不喜欢穿着衣服睡觉,但是在没有隔挡的公共车厢中,也应该放下自己的习惯。而男子的裸睡行为却给其他乘客,尤其是女乘客带去了一定的困扰和不适感。这样为他人带去负担的行为,就是一种“自私自利”和“违背道德”的具体表现。
75%的受访者
支持按性别安排车厢
此前媒体曾报道,有女乘客发帖吐槽软卧车厢分配3男1女,作为唯一的女性觉得很不方便。帖文最后呼吁,铁路部门是否可以修改算法,不要在密闭空间的过夜卧铺分配非同行的3男1女或3女1男。
更早前,一则“女生自述坐硬卧疑遭骚扰”的视频也曾冲上热搜。当事人讲述,凌晨3点,一名30多岁的男子以充电为由,坐到下铺女生的床铺,并且摸女生的脚。其间列车员多次提醒,但该男子等过道没人后,又坐了过来。
有媒体曾发起一项网络投票,75%的参与者认为应该按乘客性别安排车厢,25%的认为“没必要,觉得不舒服可以自己调换”。
受限于种种客观条件,现阶段无法实现“女性专用车厢”,但铁路部门有关人士称,对单身女性的照顾是会继续的,如有女性要求换位,列车员会尽量满足要求。
12306回应:
将反馈给相关部门研究
有网友在该视频评论区建议,列车实行男女分车厢,还有网友称,每张卧铺设置一个小床帘,可以起临时阻断的作用。
6月16日,记者联系上铁路12306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列车车厢没有设置男女分车厢。“之前也有乘客提过类似的建议,我们都反馈给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第一时间寻求列车工作人员的帮助并报警。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梅志罡表示,首先,列车卧铺车厢是一个公共场所,每一位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行为规范。“例如:公共场所赤膊,做一些不文明行为,这些都是不妥当的。”其次,卧铺车厢没有设置遮挡的措施,有一些乘客的不雅行为会给他人造成影响。“现在人们的隐私意识越来越强,可以根据乘客的需求,改进卧铺的相关设施,比如安装床帘。”对于一些有意在公共场所做出危险和不雅行为的乘客,公安部门应该加大打击力度,依据相应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律师说法
行拘5日有法律依据
警方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该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侵犯了女乘客的哪些权益?遭遇性骚扰,该如何有效收集证据?一起来看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淑焕律师带来的专业解读。
1.警方处罚有何法律依据?
可以肯定地说,列车上男子脱光衣服面对女乘客裸睡,已构成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就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及处罚作出明确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该男子是否构成性骚扰?
本事件中,涉事主体是男性,其裸睡针对的是女性,因此,该行为不单单侵犯了良好的社会风俗,构成违法行为,还涉嫌侵权,即侵犯了女乘客的人格尊严权,构成性骚扰。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性骚扰行为不但违法,轻则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予以刑事制裁。
3.遭遇性骚扰该如何收集证据?
被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受害人即使没有想好是否报警,都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以便维权所用。至于收集证据的途径、方法,比如:如果事发在公共场所,注意调取、封存公共场所的监控视频;保留证明性骚扰过程的聊天记录、录音、信件、邮件等;对发生的性骚扰有目击证人的或有其他知情人的,请人作证;保留向公安、妇联、用人单位、公益组织等求助的记录等。本事件中女乘客对性骚扰过程进行“偷拍”也是一种留证的办法。
热评
火车卧铺 是否应实行男女分车厢?
火车卧铺车厢之所以屡屡产生类似争议,是因为这是一个兼具公共性和隐私性的特殊空间。作为一节火车车厢,毫无疑问这是公共场所。但是,作为一个睡眠场所,卧铺又极其需要隐私保护。两种属性交织在一起,则很容易引发冲突。
不久前,一名女士在网上吐槽年轻人在卧铺下铺挂帘子,不让70岁老人坐,她还对着正在下铺挂帘子的年轻人进行拍摄,呼吁网友们评评理。这个视频引发激烈争议。令人意外的是,网友并没有一边倒地支持视频拍摄者,反而有很多人表示,“让你坐是人情,不让你坐是本分”,质疑这名女士是道德绑架。
类似的争议并不能仅仅看作个案,其背后隐藏着相同的逻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个体权益越来越重视。特别是隐私权等过去相对被忽视的个人权益,越发成为“敏感地带”,容易引发冲突。实际上,对个人权益的尊重,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男子卧铺裸睡事件引发的关于隐私权的讨论,值得重视。从现实条件来看,一些网友呼吁的“男女分车厢”操作难度较大。比如,一家人想乘坐同一个车厢怎么办?当车票特别紧张、但男女车厢乘客分布不均时又该怎么办?带小孩的乘客又该怎么处理?
相对而言,在卧铺车厢安装床帘或许是个更具可行性,也更能被各方所接受的方案。
无论结果如何,铁路部门都应重视乘客的呼声,因为这反映了新形势下乘客对于出行服务的新的需求。人们希望在火车车厢等公共空间,也能受到相对较好的隐私保护,希望同车出行的乘客行为更有边界感,让旅途更加舒适。每一条“网友建议”都值得认真对待,每一次热点事件的发生,都是铁路部门自我检视的契机。铁路部门应看到事件背后的“群众期待”,并积极研究改进服务。如此,才能不断与时俱进,以更优质的服务满足公众需求。
综合新闻晨报、法治日报、上游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