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顽固分子 量刑标准公布 最高:死刑!

版次:001    2024年06月22日

6月21日,“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何为“台独”“首要分子”?

在“台独”分裂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首要分子”。

何为“罪行重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直接参与实施“台独”分裂组织主要分裂活动的;

(2)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

(3)其他在“台独”分裂活动中起重大作用的。

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实施本意见第二条规定行为的:

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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