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不得擅自处理 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

版次:003    2024年07月27日

7月26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需要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申领。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需要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申领。互联网平台需要依法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但无需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仅提供用户身份核验结果。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互联网平台确需获取、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经用户授权或者单独同意,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按照最小化原则提供。未经自然人单独同意,互联网平台不得擅自处理或者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据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