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王大爷

版次:010    2024年08月06日

□陈仁德

自上古迄近代,中国执行死刑皆以砍头为主要行刑方式。于是,专门砍头的刽子手便成了一种专业人才,吾乡前辈王大爷便是其中之一。

王大爷是清末民初人,世居忠州(今重庆忠县)城,从清末开始,他便操起刽子手的行当,一直干到民国。那些年兵荒马乱,地方政权更替频繁,官兵们你来我往,都有生杀之权。这就让王大爷有了用武之地,谁上台都要请他去杀人。在不断的“咔嚓”声中,王大爷的刀法也越来越娴熟,正如庖丁解牛一样,他知道瞅准犯人颈椎的某一骨缝处下刀。

王大爷杀人明码实价,一颗人头一块大洋(当时一分钱就能填饱肚子),遇到业务好一天能挣20块大洋。他是独家经营,慢慢地便有了几百块大洋的积蓄。夜深人静,王大爷在桐油灯下一边擦拭那把鬼头刀,一边数着那些白花花的银圆,脸上便有了几分笑意。

王大爷喜好杯中之物,没事的时候爱和几位哥们坐酒馆,要上一壶老白干,外加一碟盐黄豆、一碟花生米就开喝。但后来就没有人愿和他一起喝酒了。原来王大爷杀人有癖,坐在酒桌旁心里想的却是杀人场面,两只眼睛总是非常专业的骨碌碌盯住朋友们的颈子观察最佳的下刀位置,直盯得朋友们背脊发凉头皮发麻,只疑鬼头大刀就要砍下来,哪里还有心思喝酒。没办法,王大爷只能独自去酒馆了,好在酒馆里人多,总有人同桌。但王大爷旧性难改,一双眼睛仍死死盯住人家的颈部,人家哪里受得了。最后,王大爷只好孤零零地一个人喝酒了,酒馆角落里那张桌子差不多成了他个人的专用品。

要不是时代发生了变化,王大爷是准备将这职业进行到底的。出乎意料的是,民国以来,杀人武器发生了变化,一粒花生米大小的子弹,能在老远的地方神不知鬼不觉就将人杀死,比鬼头大刀“咔嚓”一声轻巧得多。这让操刀杀人一辈子的王大爷自叹不如。开始听说那一粒“花生米”就能杀人时,王大爷还不相信呢。直到有一次亲眼看见一个壮汉应声而倒,他跑过去探了探鼻息,真的没气了,他才终于相信了。

王大爷的失业是不可避免的了,因为枪越来越多,而刀越来越少,但他仍擦拭着那把伴随了几十年的鬼头刀,有时也要上刑场去“咔嚓”一番。后来有一天,地方上杀人没有通知他去行刑,完全改用了枪弹行刑,他才知道,他永远失业了。那天晚上,王大爷在桐油灯下抚摸着那把鬼头大刀彻夜不眠。

酒馆里的酒徒依然很多,大家对鬼头大刀的敬畏慢慢淡化了。那天王大爷走进酒馆,发现角落里那张自己的专用酒桌竟然已坐了好几个人。王大爷缓缓地走过去坐下来,禁不住又往那几个人的颈部看去,看着看着,竟流下眼泪来……

民国十五年,王大爷病逝,那把鬼头大刀和他一起埋进了坟墓。

(作者系重庆文史书画研究会原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