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双份“物业保障” 这个小区的业主为何高兴不起来》后续
开发商:起诉业委会和新物业签订的合同无效
版次:003 2024年08月24日
8月21日,本报报道了南岸区喜马拉雅小区“两家物业同驻一小区”的新闻。22日,记者从喜马拉雅业委会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胡宸粼律师处获悉,业委会已经向法院起诉老物业立即撤场,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不日将开庭审理。
业委会备案证明合法有效
重庆阳光壹佰公司负责人张总表示,第一次行政复议确认了涂山镇政府没有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没有有效阻止剥夺重庆阳光壹佰公司对喜马拉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事务的参与权的行为违法。因此,他们第二次申请行政复议,希望撤销业委会的备案证明。
第二次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书》查明:“喜马拉雅小区总计675个车位,已售出77个,剩余598属于申请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喜马拉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被申请人于2023年10月24日收到喜马拉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备案申请……综上,对喜马拉雅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其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备案,其备案行为合法有效。该《决定书》作出后,重庆阳光壹佰公司并未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已经产生法律效力。”
开发商起诉到法院却败诉
张总表示,他们对南岸区政府的第二次行政复议不服,于是将业委会作为被告起诉到南岸区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喜马拉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作出的决议,以达到撤销业委会的目的。
今年5月27日,南岸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驳回了重庆阳光壹佰公司的起诉。随即,重庆阳光壹佰公司提起上诉,今年7月30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裁定,驳回上诉。至此,重庆阳光壹佰公司两次诉讼均以失败告终。
喜马拉雅小区业委会拿到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后,仍高兴不起来,老物业仍没有撤场。
业委会起诉老物业立即撤场
老物业不撤场,咋办?胡宸粼告诉记者,无论是业委会选举还是选聘新物业的合法性都已经得到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的认可,老物业拒不撤场已经严重违反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委会多次向涂山镇人民政府、南岸区住建委求助,但未得到有效解决。为尽快解决“双岗”问题,业委会已经向南岸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物业立即退出喜马拉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移交喜马拉雅小区物业档案,以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等物业服务相关资料。
“我们地产公司的投票权被剥夺了,为什么还要我们撤场,即使法院判我们输了也不会撤场。”张总表示,目前,公司已准备起诉喜马拉雅小区业委会和新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但据专业人士告知,老物业已经被小区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依法解聘,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起诉业委会和新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对于喜马拉雅小区物业双岗问题如何解决,期待法院通过司法判决回应全体业主的合理诉求。
新重庆-重庆晨报记者 郑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