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街道办表示,将加大劝导宣讲,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
版次:004 2024年10月21日
凳子+脚手架占位
◀椅子+锥筒占位
“远远看到一个车位,心里欣喜,车子开到跟前一看,却有个旧摩托车停在那里,只能重新寻找停车位。”最近,在渝北区双龙湖街道一带的路边免费车位上,常常有人用旧物占位,让真正有停车需求的市民“高兴而来,扫兴离去”。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现象不只出现在渝北,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的部分镇街也不少见,如何破解这样的问题?各地进行了探索。
小巷免费停车位 被旧物“占领”
近日,记者驱车从绿梦广场进入双龙大道后,飞湖路口附近正在进行施工,右转后沿双龙东路前行,经过翠湖路三巷、一巷等路口,这些小街巷的路边有许多便民公共停车位,上面除了停放着私家车,部分空车位上可见旧摩托车、废旧三轮车、塑料凳子等杂物,需要停车的车辆无法停靠。
这些车位附近没有收费标志牌,也没有人工收费员。附近居民丁先生说,这里的房子比较老旧,停车位非常紧张,相关部门为了给群众提供方便,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新增了不少停车位。“刚刚划线时,大家停车都很有序。后来,有些车主怕下班回来停不到车,就用旧摩托车、水桶、雨伞、塑料桶等物品占位。慢慢地,这样的情况就越来越多……”
17日下午,记者在翠湖路、翠湖支路、绣湖路等地的路边发现,有十多车位被旧三轮车提前占领,这些破旧的三轮车上没有车号牌,锈迹斑斑的车体上胡乱涂满各种小广告。附近小超市的老板告诉记者:“前一段时间占位子的情况更多,前几天电视台来采访曝光后,有些私家车主把杂物挪走了,空了一些车位出来。”
当地社区也接到了不少群众投诉。有车主表示,这一带是老旧社区,停车位紧张,“为了停车,经常要旋圈圈,眼看着有停车位却不能停,确实让人窝火!”
免费车位归属不一 劝导难见效
在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广厦城社区附近的一些免费停车位上,摆放着烧烤铁架子、旧轮胎等杂物。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免费停车位属于小区的,由小区物管公司负责,虽然停车位附近有许多文明停车的标语,但停车位还是时常被占。居民说,广厦城一期业主已入住20多年了,当时许多楼房没有修建地下停车库,加上附近有中学、小学,一到下午停车位就特别紧张,不少接孩子的家长只有把车停到远处,走好几百米才能到校门口。
“这些占车位的情况被整治过多次,但是过一段时间,就会变回老样子。”附近居民说,免费停车位被占,餐馆前的人行道上也挤满了车,停车成了老大难。
在沙坪坝区中梁镇上,路边的免费停车位也经常被占。记者看到,一些商户将铁制脚手架放在路边,一家饭店前停着一辆三轮车,停车位上摆了一把椅子和两个塑料锥形筒,占位工具五花八门。“有些车主着急办事,想临时停一下车,但是占位的人不让,很容易产生矛盾。”
多地开展联合执法 或引入收费机制
18日下午,渝北区双龙路街道办事处规建办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自接到群众投诉后,街道办和翠湖路社区工作人员将开展劝导与法规宣传,禁止私人占用公共免费停车资源。同时,街道办已将情况反映给区城市管理局停车办,拟引入收费方式规范公共停车位秩序,让想停车的车主能停车,给市民停车带来真正的方便。此外,九龙坡黄桷坪、沙坪坝中梁镇等地也将开展相关的整治行动。
今年8月,开州区城市管理局公用设施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该区文峰街道滨江市场旁中吉街四巷停车位被电动车、三轮车、板凳、锥形筒等私自占用,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市民对中吉街四巷停车位上的杂物进行清理,对两轮摩托车和三轮车进行劝离。同时,设施中心联合执法支队对主次道路、背街巷沿线等区域开展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
链接
侵占路内停车设施逾期不改将被罚款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路内停车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路内停车设施,影响路内停车设施的正常使用。路内停车位管理单位不得将路内停车设施固定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同时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该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由市政主管部门按每车位500元进行罚款。
新重庆-重庆晨报记者 陈军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