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版次:008 2024年11月06日
10月30日,市总工会召开六届十次主席办公(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研究全市工会系统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意见》,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产业工人的关心关怀和殷切期望,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原文学习、示范带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要深刻理解重大意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准确领会蕴含其中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牢牢把握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任务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和全国总工会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会牵头抓总职责,推动《意见》在全市落地落实、见行见效。要逐条逐项细化举措。认真对照《意见》9个方面27条具体内容,紧密结合重庆实际开展调研,加强探索、大胆创新,找准定位、精准发力,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要求,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抓紧制定务实有效的贯彻落实具体举措。要狠抓落实取得成效。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各类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等,引领全市各级工会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维护劳动经济权益等方面持续下功夫,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努力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标志性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