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9万元 重庆购车补贴再加码

版次:001    2024年11月20日

自今年重庆市推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来,范围越来越大,补贴越来越高,老百姓得到的实惠也越来越多。

昨日,重庆市商务委对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实施范围等内容进行了优化升级,及时回应广大市场主体和市民的热切期盼。

政策加码

汽车类

已兑付的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1.对出售旧车并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原标准按裸车价的6%且最低不低于3000元、不高于1.2万元予以补贴。新标准按裸车价的7%且不低于3000元、不高于1.9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2.对出售旧车并换购燃油乘用车新车的,原标准按裸车价的5%且最低不低于2000元、不高于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新标准提高至按裸车价的6%且不低于2000元、不高于1.6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3.追加预算补贴。将该项补贴政策的总体预算资金调整为10.3亿元。

4.对已按原标准兑付的按新标准补齐差额,对审核通过还未兑付的按新标准予以补贴。

5.之前明确的补贴适用时间、对象条件、补贴方式、申报补贴渠道、申报补贴程序等有关要求保持不变。即换购新能源车的,补贴时间从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换购燃油车的,从2024年8月20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家电类

品类由11类扩充到16类

在现有11大类涉补家电品类基础上,将净饮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电饭煲、消毒柜等5类家电的一、二级能效产品新增纳入补贴范围,家电补贴品类扩充至16大类,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电动自行车

补贴优化

在2024年8月20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交售了2024年8月20日及以前已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在本人名下带号牌号码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或交售了未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但书面承诺系本人名下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均纳入补贴范围。新重庆-重庆晨报记者 廖平

全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已申报补贴24.17亿元

直接拉动汽车、家电、家居销售 200.3亿元

预估政策执行完后,全市享受政策人数将超 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