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02 2024年11月22日
○新重庆-重庆晨报记者 陈军
日前,市发改委同市财政局起草《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11月21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重庆市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及支持项目(平台)建设、推动载体提质增效、加强市场主体梯次培育、强化金融支撑服务、支持就业创业和人才培引、优化产业发展生态6方面共16条举措。
比如,为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有效投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投资实物量,《措施》将加大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特别重大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最高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共性技术研发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楼宇作为承载生产性服务业关联产业的重要载体,《措施》将支持打造一批以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特色“星级”楼宇,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较快的“星级”楼宇,分档给予楼宇运营机构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搭建更多市内企业“走出去”、市外企业“引进来”的合作交流平台,支持依托西洽会、智博会、国才会等重大活动,举办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全国性协会年会、峰会、圆桌会、研讨会、论坛、推介会等主题活动,对于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