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户外运动身亡 死因存疑保险能否拒赔

版次:005    2024年11月27日

被保险人户外运动突发死亡且无法确定死亡原因,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李某在户外游泳过程中,突感身体严重不适,经同伴搀扶上岸后,一松手便倒地不起,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因其之前购买的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李某家人据此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15万元。

保险公司表示,合同明确约定赔付范围为意外伤害而非猝死,由于当前无法确定李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故拒绝支付赔偿金。因双方交涉无果,李某家人对其进行火化后,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由于保险公司未明确告知李某家人可进行尸检,其家人也未积极主动进行尸检,导致李某直接死亡原因存在争议。

经综合认定,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额40%的保险赔偿责任,即应当支付李某家人保险赔偿金6万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已履行相关赔付义务。

新重庆-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廖珂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