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知县舍身为民 百姓家挂画像祭拜感恩

版次:010    2024年12月18日

□王业培

明洪武五年(1372年)十二月,彭水知县邓大椿在县衙上吊自杀。此事《彭水县志》等正史没有记载,成为鲜为人知的一个历史谜团。

洪武十一年(1378年),邓大椿遗骸被运回老家重新安葬时,同乡陈谟为他撰写了墓志铭,并收录在自己的《海桑集》中,《海桑集》后被编入《四库全书》,成为珍贵的历史资料。

邓大椿是江西泰和人,乡试举人。其远祖邓有兴是南宋有名的神童,享誉乡野。邓有兴自幼聪慧过人,八岁时参加南宋庆元五年(1199年)考试,考中神童科。后又中进士,在朝为官,后补大学士。

邓大椿成年后娶罗氏为妻,夫妻恩爱,可好景不长,罗氏因病去世。之后,邓大椿又娶康氏为妻,康氏生有一个儿子名叫邓仲焕。天有不测风云,此后邓大椿的儿子和孙子均早亡,这对他打击巨大。

明洪武四年,邓大椿任四川省合州石照县知县,他也是明朝的石照县首任知县。

由于多年战乱,当时的石照县非常荒凉,县衙杂草丛生,房屋破旧,已经荒废。邓大椿整修官署、维修房屋,官署焕然一新。随后他发布告示,招揽流落逃亡乡民,帮助乡民安家生活并减免赋税,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修复毁坏的学校房屋,恢复办学。石照县很快就稳定下来,民众得以休养生息,经济也得以恢复。

当年底,朝廷撤销石照县建制,邓大椿改任重庆府涪州彭水知县。到彭水上任后,他发现彭水偏远落后,山高坡陡,多数百姓还是刀耕火种的生活方式。有的百姓无房屋,只能居住在山洞里,以蕨菜等野菜充饥。于是,邓大椿引导教化当地民众,打击匪寇,彭水治安秩序很快好转,呈现出一派祥和繁荣景象。

明洪武五年初,黔江被并入彭水县,原黔江的方县丞也到彭水任县丞。

明朝统一全国后,为尽快肃清元朝遗留势力,在全国清理元代军户。方县丞在黔江具体负责此事,清理出来的军户还没来得及上报,黔江县就被撤销了,于是只能把名册带到彭水,交给知县邓大椿处理上报。邓大椿进行深入调查,结果发现名册上的人员几乎都非元代军户,就不同意上报。军户中有一个姓陈的,知道自己在军户名册里,非常气愤,便向朝廷举报。收到举报信,朝廷震怒,要求彻查,兵部就派彭主事到彭水督办清查。

当时清理元代军户一事,大多数地方官员为逃避责任,随意“以民丁应数”,给一些居心叵测之徒提供了机会,以至于出现诬告现象,影响社会安定。当时,彭水境内几乎没有元代军户。朝廷派来的彭主事为了向朝廷邀功请赏,逼着知县邓大椿按照他的意图,上报彭水的元代军户数。邓大椿据理力争,说:“我调查核实,名册里基本上都是老百姓,根本不是元代军户,我不能昧着良心将老百姓说成是军户。”彭主事威胁说:“方县丞早将军户名册交给你了,你还敢隐瞒不报?你若不按我的意思上报,我就参你欺君之罪!”

邓大椿不愿做昧心之事,无奈之中写下遗书,选择上吊自尽以保全彭水百姓。洪武五年十二月,邓大椿在县衙上吊自尽,彭主事感觉事态严重,立即返回兵部,隐瞒邓大椿死亡真相,向兵部汇报说:“举报不实,没有军户档案资料印证,查无实据。”兵部也不愿事态扩大,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不了了之。

彭水民众知道邓大椿死亡真相后,自发组织悼念活动,并将之安葬在县城边。民众感恩邓大椿,将其列入城隍祠进行祭祀,有的民众还在家里挂上邓大椿画像进行祭拜。

邓大椿去世后,妻子康氏无依无靠,疾病缠身。族人们同情邓家遭遇,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承担起赡养康氏的责任。洪武十一年,邓大椿的侄儿邓性善千里迢迢来到彭水,将邓大椿遗骸运回老家,重新安葬在城西南圳之原。

《海桑集》收录了《邓大椿墓志铭》,铭曰:“生以科第发身非碌碌,死有祠祭于盈川,不为不谷。葬而从先人于地下,斯为不辱。呜呼!其人如玉。”

(作者单位:重庆市彭水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