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08 2024年12月20日
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苟仲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苟仲文生于1957年6月,早期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工作,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等职。2008年,苟仲文调任北京市副市长。任该职5年后,于2013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工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同时兼任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16年4月,苟仲文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半年后调任国家体育总局,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任期内经历了2018年平昌冬奥会、2020年东京奥运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等大赛。2022年7月,其不再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后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直至2024年5月,苟仲文任上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2月12日消息,苟仲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苟仲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苟仲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新华社、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