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天节日假期增设为13天,官方详解工资计算方式变化
版次:001 2025年01月03日
随着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及工资折算办法、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式。
一、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企业等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事业单位按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进行折算。职工小时工资收入按职工日工资收入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据工人日报、人社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