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07 2025年01月10日
超龄人员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23年1月,53岁的熊梅(化名)经某清洁公司派遣到了大足一小区从事保洁工作。当年6月,熊梅在工作时不慎将左手小指绞伤。
事后,熊梅申请工伤认定。大足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由清洁公司承担工伤主体责任。随即,熊梅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
去年2月,熊梅向大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洁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经审理认为,熊梅所受伤害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熊梅入职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属于“超龄人员”。“超龄人员”因工受伤且被评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主体责任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性赔偿。按法律程序缺席判决该清洁公司支付熊梅工伤保险待遇共计4.9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皆未上诉。
新重庆-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谭成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