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01 2025年02月11日
学生正在食堂用餐 据新重庆-重庆日报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近日,市纪委监委、市教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持续推进“校园餐”专项整治,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守住膳食经费管理红线,切实保障师生权益。
办法要求
●严格执行中小学食堂“三同三公开”工作制度,确保食材同质、菜品同价、师生同餐、公开采购、公开食谱、公开加工过程落实到位;
●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严禁托管、承包或变相承包;
●非寄宿制学校严禁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或自动售卖机,寄宿制学校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或自动售卖机的,应征得本校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同意,并依法取得许可或备案,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严禁托管、承包或变相承包;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应纳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管理,学校专账核算,财政部门不得调拨、挪用,收取的伙食费仅限于食材采购及食堂运营必要支出;
●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实行统一集中采购,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原辅材料由区县教育部门或学校作为采购人集中带量采购;
●执行最严的处罚问责,对采购供应劣质或不合格食材、不落实食品安全规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严厉追究食材供应商、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严查采购环节谋私贪腐、贪污侵占挪用膳食经费、盘剥克扣食材供应商导致食材质低价高、玩忽职守等问题,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监督举报
据悉,该办法强化落实“校(园)长负责制”、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等措施。
为将“校园餐”进一步置于阳光下,该办法发布了对“校园餐”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教委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鼓励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校园餐”进行监督,欢迎广大市民向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或市教委反映相关问题线索,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综合新重庆-重庆日报、新重庆-上游新闻、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