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胎儿也有继承权
版次:004 2025年04月22日
老人突发疾病,弥留之际决定把百万存款留给未出生的双胞胎孙子,然而老人的小儿子认为父亲在赠送遗产时,两个侄子还没有出生,所以没有权利获得这笔钱。胎儿到底有没有继承权?一起来听听律师的说法。
老人留遗产给孙子儿子不服
安徽的老强(化名)近日突发疾病住进了医院,弥留之际决定把自己的100万元存款全部留给两个未出生的孙子。原来,他的大儿媳妇已经怀有双胞胎,老强对这两个还未出生的孙子十分喜爱和期待。
老强去世后不久,他的大儿媳妇也顺利生下双胞胎孩子,这引发了他的二儿子小强的不满,他认为父亲在赠送这100万元的时候两个侄子还没有出生,所以没有权利获得这笔钱。这100万元应该是遗产,由他和大哥二人平分。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小强的诉讼请求。
为何法院会驳回小强的诉讼请求?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解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本案中,双胞胎顺利出生,符合法律规定的胎儿接受赠与的条件,因此赠与行为有效。老强在意识清醒时自愿将100万元赠予孙子,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赠与合同成立有效,应当被履行。
如果胎儿流产财产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胎儿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前提是娩出时为活体。那么,如果胎儿不幸流产,或者出生的时候不是活体,这些财产该怎么处理?
付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条的这个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特殊规定之后,还有一句话——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自始不存在”的意思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获得别人赠送的财物,这个赠与就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上述情况下这100万元就没有赠送成功,仍然属于老人的财产,老人过世时没有留下遗嘱,这100万元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由老人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按照各自三分之一的份额继承。
孩子不孝顺老人能要回钱吗
如果老人在孩子还没出生的时候,就赠送了贵重的财产,以后孩子不孝顺、对他不好,还能收回这笔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付建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说,赠送财物是一种合同行为,一旦交到对方手上,就会发生法律效力,不能要回。还有做了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只要确认了,就不能反悔,要不回了。
不过,如果老人担心以后孙子不孝顺,想以后更有保障,也可以在赠送时签订协议,约定100万元送给未出生的孙子,由其父母在孩子成年之前代为保管,孩子以后要孝敬老人,对老人的生活起居提供一定的照顾,否则就要退还100万元。这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接受财产的人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才能拿到对方赠送的财产。
据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