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12月18日正式启动

封关不是封岛,大家到海南岛出差、旅行和现在一样,不需要办理额外证件

版次:003    2025年07月24日

海南自贸港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王昌林23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关于海南自贸港封关的具体时间,经党中央批准,定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在12月18日这一天启动封关运作,具有重要象征意义,也是向世界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信心。”王昌林说,“接下来还有几个月时间,我们将抓紧做好后续准备工作,帮助经营主体充分了解封关政策、开展相关业务测试。”

王昌林表示,封关是指将海南岛全岛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一线”放开,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我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作为“一线”,实施一系列自由便利进出举措;“二线”管住,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作为“二线”,针对“一线”放开的内容实施精准管理;岛内自由,就是在海南自贸港内,各类要素可以相对自由流通。

“封关不是封岛,而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封关后海南与国际的联系将更加便捷。”王昌林说,按照现阶段的封关制度设计,除部分货物从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需要接受查验外,大多数货物以及所有的人员、物品、交通运输工具等进出海南岛,仍按现行规定管理,封关前后没有变化。大家到海南岛出差、旅行,都和现在一样,不需要办理额外的证件。

王昌林表示,为了避免在“一线”实施的开放举措冲击内地市场,需要在“二线”精准管理,涉及的货物主要有三类,包括“零关税”货物、享受加工增值政策的货物以及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的货物。

“全岛封关是海南自贸港建设新的起点。”王昌林说,下一步,将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部署,会同海南省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加快对外开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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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个国家人员可免签入境海南

王昌林介绍,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主要特点可概括为“4、3、2、1”。

“4”指的是,人流、物流、资金流和数据流四类要素进出更为便利。总计85个国家的人员可免签入境海南,“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国际航行船舶总吨位跃居全国第二,资金可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间依法自由便利划转,数据出境实现负面清单管理。

“3”指的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大领域加快开放。制定进口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全国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出台实施,推出22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开放程度全国最高。

“2”指的是,企业和个人两方面的税收优惠力度持续加大。出台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双15%”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分别超过310亿元和170亿元。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岛。离岛免税购物额度增加至每人每年10万元。

“1”指的是,以海南自贸港法这一专门法律为基础的法治保障不断完善。通过法律形式明确自贸港各项制度安排,出台40余项配套法规,有力保障了改革创新举措落地实施。

封关政策可概括为“四个更加”

王昌林表示,按照总体方案关于“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要求,结合海南发展实际,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现阶段的封关政策措施,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

一是实施更加优惠的货物“零关税”政策。“一线”进口的“零关税”商品税目比例将由21%提高至74%,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以免进口税收流通,加工增值达到30%的可免关税销往内地。

二是实施更加宽松的贸易管理措施。在“一线”进口方向,对全国现有的部分禁止、限制类进口货物作出开放性安排。

三是实施更加便利的通行措施。以岛内现有8个对外开放口岸作为“一线”口岸,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径予放行;设置运行海口新海港、海口南港等10个“二线口岸”,对进入内地的货物创新采取多种便捷通行举措。

四是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对“零关税”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等实行低干预、高效率的精准监管,保障各项开放政策平稳落地。有关政策文件稍晚时候将陆续对外公布,并于全岛封关之日起施行。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崔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