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第二轮第三批 市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

版次:003    2025年10月24日

10月23日,重庆市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动员部署会召开。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将于2025年10月27日至28日启动重庆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建4个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南岸区、永川区、璧山区、万州区、奉节县、涪陵区、长寿区等7个区县开展为期15天的督察进驻工作。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 郑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