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06 2025年11月13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出台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4号)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11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举行全市连锁餐饮企业行政指导会,进一步加强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更全面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我国餐饮业品牌化、规模化水平持续提升。以重庆为例,本地成长起来的连锁餐饮企业近60家,管理门店超过1.4万家,部分品牌已走向全国乃至海外,成为城市名片并广受消费者欢迎。然而,连锁餐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对整个行业声誉和发展造成冲击。
本次会议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对《规定》内容进行了系统培训和解读,明确企业总部、分支机构及各门店在食品安全中的责任分工,以及每日、每周、每月的重点任务。会上还动员部署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及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工作。连锁餐饮企业代表郑重承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 杨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