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甲醛加工食品、超范围使用添加剂、虚标营养成分……
版次:007 2025年11月27日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昨天发布通告,今年以来,我市监管部门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及“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要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累计查处相关违法案件6411件。为强化警示震慑,监管部门特地公布五起典型案件,涵盖虚假标注、有毒有害食品销售等突出问题。
虚假标注营养成分 食品公司受罚
2025年3月,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重庆楚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种“香菇豆干”营养成分标注完全一致,涉嫌虚假标注。经查,该公司未对产品营养成分进行检测,仅参考同类产品修改数据后便印在包装上,违法所得280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280元,并处2500元罚款。
销售有毒保健食品
被终身禁业
2025年3月,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法院判决,对钟某立案查处。此前,钟某销售的保健食品中被检出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违禁成分,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鉴于其已构成刑事犯罪,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甲醛加工牛腿骨
移送公安追刑责
2025年7月,合川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在谭某平经营场所查获5.44千克用甲醛溶液(福尔马林)加工的牛腿骨,经检验甲醛含量达910mg/kg,远超安全标准。经查,谭某平将购进的牛腿骨用甲醛加工后销售,货值1132元,违法所得800元。其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线上售含禁物质减肥品
遭高额罚款
2023年8月至10月,罗某丹通过小红书、微信等平台销售“韩国减肥产品”,货值19890元,违法所得6510元。经检验,该产品检出比沙可啶、对乙酰氨基酚等食品禁添物质。2025年1月,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6510元,并处49725元罚款,罚没共计5.6万余元。
超范围用添加剂
食品公司遭重罚
2025年2月,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在重庆渝某隆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配料间存有23桶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冻库内有210千克半成品猪黄喉。经查,该公司在猪黄喉涨发过程中,使用过氧化氢进行增白、防腐、增脆,且未记录投料及生产情况,违法所得8190元,货值17010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2060元罚款,罚没共计11万余元。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 杨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