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区域过年可燃放烟花爆竹

版次:001    2026年02月10日

2月9日,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发布消息,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我市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由当地区县政府结合地区实际划定禁、限放区域。

A 这些区域禁止燃放

渝中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等区域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北碚区、两江新区、巴南区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B 这些区域可以燃放

北碚区、两江新区、巴南区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部分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区域请扫描右边二维码查询。

C 其他区县可燃放区域

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可燃放区域,请查阅当地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特别提醒

1.即使在可燃放区域,也请市民注意选择200米范围内无建筑物、无可燃物、无地下管网的空地,按照产品燃放说明安全燃放。

2.可燃放区域的以下区域(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 郑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