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从五个方面进行系统性优化,5月1日起实施
版次:003 2026年04月28日
4月27日,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商品条码被称作商品的“数字身份证”,目前我国商品条码应用规模位居全球第一,已有超过65万家企业、2.4亿种产品使用商品条码。在跨境贸易、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管控、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领域,商品条码都发挥着关键作用,已是我国数字经济与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
此次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围绕“规范、减负、赋能、安全”四大核心目标,从五个方面进行系统性优化,惠及广大企业经营者与普通消费者。
新《办法》确立“国家统一管理、地方属地监管”双层管理体制,同步配套设立专业技术机构,构建起行政监管与技术支撑相互配合、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精准度。
新规聚焦企业经营办事难点,推出多项减负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消商品条码印刷企业资质认定,简化相关审批流程;免除销售者进货时查验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义务,提升商品流通效率;明确委托生产商品需使用委托方注册或备案的商品条码,集团公司完成备案后,子公司可按规定使用集团商品条码;同时禁止销售者以商品条码名义,收取进店费、上架费等不合理费用,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此外,新规优化处罚规则,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实行“先整改、后处罚”,做到监管宽严相济。
新《办法》明确禁止伪造、冒用商品条码,以及使用已注销商品条码等违法行为,保障商品条码唯一性,有效整治市场乱象。此举既能提升商品流通效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也能打破信息壁垒,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各类经营主体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新规相当于添上了消费“安全护盾”。通过商品条码可直接追溯商品责任主体,清晰查询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标准、检验报告等详细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同时新规鼓励企业依托商品条码公示产品质量信息,挤压假冒伪劣商品生存空间,守护市民消费安全。
新规还明确商品条码是流通数字化的基础载体,有效支撑电商、物流行业互联互通,同时依托国际通用标准,帮助国内企业实现商品“一码通行全球”,拓宽海外市场。除此之外,新规拓展了商品条码国家标准覆盖范围,新增散装和大宗商品相关编码与条码表示要求,补齐此前标准覆盖短板,让商品条码在各类商品、各流通环节的应用更规范。
重要提醒
这些合规红线 不能碰
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相关企业需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续展将被注销;严禁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及对应条码,不得伪造、冒用、使用已注销或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违规者将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处罚。
在国内生产的商品,若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企业,需向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技术机构备案,并提交相关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委托生产商品未按规定使用委托方条码的,也将承担相应整改及处罚责任。
据了解,新版《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既是规范市场秩序的监管准则,也是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消费安全的重要政策支撑。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 杨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