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03 2026年05月14日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重庆构建起四级河长体系,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岸线管控、生态修复,水环境质量稳步向好,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生态保障。
站在2026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十周年的重要节点,重庆河湖治理进入巩固提升、提质增效的攻坚阶段,同时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从现实情况看,一些突发性水环境事件反映出部分地方仍出现河长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部门权责不清等情况,隐蔽性、复杂性的涉水问题需要下更大功夫全力攻坚。
从国家要求看,中央对持续深化河长制、强化河湖长制刚性约束作出明确部署,水利部对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体系提出具体要求。
从发展需要看,重庆正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更实机制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为把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固化为刚性制度,把分散的工作要求整合为系统规范,把“三清单一机制”成果转化为长效约束,近期,重庆市委、市政府以总河长令形式发布第8号令,对2026年及下一阶段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第8号总河长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责任压实、任务落地、问题处置、评价问效全链条,是重庆落实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巩固十年治水成果、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安排。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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