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教育、就医、就业、住房……好消息来了!

版次:002    2026年05月28日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外发布,聚焦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作出针对性部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举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

《实施意见》聚焦了哪些方面的问题?一起来看看。

促进公平便捷 公共服务“随人走”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具有一定标志性的意义,有四个方面的突出特点——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痛点难点问题;聚焦促进公平便捷,着力优化服务供给方式;聚焦公共服务“随人走”,着力完善资源配置;聚焦因地制宜推进,着力分类有序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常住年限或常住积分转换等经验。当常住地发生变化时,在前一个城市的居住年限可以在当前所在城市以一定的方式累计或折算,从而继续享有公共服务。这些政策将逐步推广,不断扩大实施范围。

《实施意见》充分考虑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带来的增量成本,落实落细“人、钱、地、设施”挂钩政策,让人口流入地政府接得住、担得起、办得好。

让每个孩子都能在父母身边安心就学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随迁子女教育相关情况时表示,努力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父母身边安心就学。简化流程,部署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

“两为主”指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指纳入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

接下来,要落实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具体举措包括建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科学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和县中振兴行动等。

落实“在哪常住 在哪参保 在哪享保”

《实施意见》提出“加力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

在结算报销方面,跨省直接结算有效减少参保群众的“跑腿、垫资”负担。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已覆盖各类参保人群、各类就医场景,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90%以上,切实打通了异地就医服务“最后一公里”,有效保障了参保群众就医需求。

“十四五”期间,全国共有7.28亿人次享受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捷服务,减轻群众垫资超7000亿元。

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

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是“十五五”就业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表示,为推动意见落实,将采取相关措施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

在就业服务方面: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支持每位劳动者在常住地享受同当地居民同等的就业服务;鼓励各地广泛组织分行业、分岗位、分群体等“小而专”现场招聘会。

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方面:积极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常住劳动者,按规定及时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结合就业援助对象特点和需求制定“一对一”就业帮扶方案,对零就业家庭提供针对性岗位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持续优化公租房供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到2025年,全国共建设筹集约1600万套(间)公租房。到2025年底,有140多万户困难群众正在领取货币补贴。部分有条件的市县结合自身需求和保障能力,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了农民工等未落户常住人口,累计有300多万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民工获得了公租房保障。

下一步,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