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整改两年的消防系统“失灵” 问题究竟出在了哪一环?》后续

赢了官司可消防问题仍在 上千户居民过得提心吊胆

锦上华庭南区业主很心烦,消防系统到底该如何彻底维修

版次:004    2026年06月09日

消防管网没有完工,部分管网没有接主管道

消防系统主机没有接线

小区每层楼临时增加了2个灭火器

去年6月18日,本报报道了两江新区锦上华庭南区消防系统整改乱象:小区花400余万元招标整改消防,在支付了110万元后,整改结果却是监控室无法使用、主机故障、报警装置多数不达标,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该工程由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消防公司”)中标,实际施工的是没有资质的个人邱勇。邱勇因为“工程做完了”却拿不到钱,与南京消防公司协商无果,转而将小区业委会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剩余323万元工程款。

6月8日,锦上华庭小区的业主向记者反映,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邱勇全部诉讼请求,小区不用再支付工程款了。

判决

法院不支持“挂靠”个人 直接找业委会要钱

6月8日,锦上华庭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彭女士告诉记者:“我们虽然赢了官司,但小区消防系统的安全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且对方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她所说的“官司”,正是邱勇起诉索要323万元工程款一案。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在6月7日作出的判决书中强调:锦上华庭小区住着上千户居民,消防设施直接关系到整栋楼、整个小区的安全,是实实在在的公共安全问题。正因如此,消防整改工程必须通过招投标,选择有正规资质的施工单位,以确保工程质量、对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该消防整改工程因验收文件存在争议、建设单位未参与验收,至今未通过合法验收。

然而,邱勇作为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对此心知肚明。他明知自己没有资格承接这样的公共安全工程,却通过花钱“借资质”揽下项目——先向南京消防公司相关人员支付55万元介绍费(他在起诉状中自认),然后以南京消防公司的名义进场施工。法院据此认定,邱勇与南京消防公司形成“借用资质”的“挂靠”关系。

法院认为,虽然邱勇确实干了活,但法律只允许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形下的实际施工人直接向业委会要钱,而“挂靠”不在此列。同时,没有证据表明当年业委会在招标时知道邱勇是挂靠个人。因此,法院对邱勇要求业委会支付323万元工程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其要求从大修基金直接拨款的请求也被一并驳回。

简单地说: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公司来做。邱勇可以找他挂靠的南京消防公司要钱,但不能直接找业主和业委会要钱。

回顾

400万整改“打了水漂”

施工方自曝掏了55万介绍费

2025年6月17日,记者第一次走进锦上华庭南区。消防监控室里,主机屏幕漆黑,按键无反应,落了一层灰;随机打开几栋楼的消火栓,拧到最大,只听见管道“嘶嘶”漏气,不见一滴水;按下楼道里的火灾报警按钮,既没有警报声,监控室也无反馈。

当时,物业公司紧急增配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小区21栋楼共放了750个,甚至每栋楼门口还摆了两具加油站才用的推车式灭火器。物业人员无奈地说:“消防系统靠不住,只能靠灭火器硬顶。”

2021年,锦上华庭南区因消防系统全面瘫痪,第一届业委会公开招标,选定南京消防公司承建整改工程,合同暂定价370万元,招标文件明确禁止分包。据邱勇自述,工程于2023年5月竣工,但至今消防设施依然形同虚设。

实际上,施工方并非南京消防公司,而是邱勇。邱勇在起诉状中自述,他通过朋友介绍,向南京消防公司重庆第一分公司的负责人支付了55万元介绍费才拿到项目。工程总价从370万元增至434万余元,南京消防公司从大修基金中获得了110余万元首付款。邱勇要求业委会支付剩余323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并将业委会、龙湖物业、天宫殿街道办、两江住房中心等一并告上法庭。

业主们愤慨不已:“消防系统还没修好,我们没追责,施工方反而先告我们?”

现状

消防系统依然“失灵”

上千户居民提心吊胆

判决虽然下来了,但锦上华庭南区的消防隐患一点没变。6月8日,记者再次走进小区。消防监控室里,主机线散落一地,主机瘫痪、屏幕黑着、按键无反应;随机拧开消火栓,只响不出水;报警按钮按下,悄无声息;管道散落在草丛里。

“问题还是老样子,一年前什么样,现在还什么样。”彭女士指着毫无变化的监控室,语气无奈。一年来,除了每层楼多放了灭火器,物业自己请人修过几次主机但无果,根本问题——管道漏水、主机瘫痪、报警失灵等问题毫无改变。

更麻烦的是,法院驳回诉求后,工程尾款卡住了:南京消防公司不愿出钱返修,邱勇称自己没钱再投入,业委会认为工程不合格坚决不付款。大修基金剩下的200多万元被冻结在住房中心,需要业委会和街道审核才能用,但业委会认为消防系统未达标,拒绝申请付款。

“我们虽然赢了官司,但每天提心吊胆。”业主曹女士担忧地说,“万一哪天着了火,这些‘失灵’的消防设施能救命吗?”

负责锦上华庭管理的万科物业于2025年1月进驻。服务中心表示,进驻后全面排查隐患,新增灭火器730组,保证每层均有配置;对消防水系统进行压力测试和局部整改,修补消火栓管道、栓头漏水10余处,修复更换泄压阀约20处。“这些只是临时补救,只有整改验收合格,小区才安全。”

据了解,邱勇已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其工程款诉求。

小区业委会代理人王中柱律师表示,南京消防公司在法庭上明确指出:邱勇的施工图纸是自己找人画的,冒用了南京消防公司的名义,还盖了假章;连验收文件上的公司印章也是假的。因此,小区消防系统至今未验收合格,无法申请大修基金进行彻底维修。

彭女士表示,目前只能等二审判决后,再收集全体业主意见,研究如何彻底维修。“我们最关心的不是谁输谁赢,而是上千户居民的生命安全。希望二审有个明确结果,让事情真正得到解决。”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起涉及公共安全的消防整改案例进展。

记者手记

公共安全不容“挂靠”

锦上华庭南区消防整改工程的一审判决,给所有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项目敲响了警钟。

消防设施是高层建筑的“生命线”,关乎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因如此,法律法规对施工单位设置了严格的资质门槛,招标程序明确禁止违法分包、转包。然而,邱勇作为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通过支付介绍费“借资质”拿到项目,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作“挂靠”。法院对他的工程款诉求不予支持,理由清晰: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公司来做。

有人可能同情邱勇——“他毕竟干了活,出了力,垫了钱”。但公共安全领域,不能只看“苦劳”,要看“资质”和“规矩”,更要看最后的成果。法院的判决,保护的不仅是合同规则,更是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起案件也提醒所有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工程事件——无论是消防整改、电梯维修,还是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更新、外墙脱落整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化粪池安全提升、电动车充电桩安装……都必须严格把关施工方资质,切莫因为图省事、贪便宜,给安全隐患留下可乘之机。公共安全无小事,规矩就是底线,底线不容突破。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 郑三波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