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胖墩”“小眼镜”到健康娃
版次:012 2026年06月10日
近日,《重庆市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年~2030年)》(下文简称《计划》)正式发布,重庆将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脊柱弯曲异常和龋齿等防治,促进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健康,提升全市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根据《计划》,到2030年,重庆全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将达到60%以上,全市6岁儿童近视率将≤3%、小学生近视率≤32%、初中生近视率≤60%,高中阶段近视率≤70%。
体重健康 中小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
重庆将实施儿童青少年体重健康促进行动,深化学生体重综合干预。结合每学年一次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规范开展中小学生身高、体重、腰围动态监测,建立学生体重健康档案,对超重肥胖学生实施“一人一策”干预,及时将生长迟缓、超重肥胖学生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干预指导。
同时,强化儿童青少年体育锻炼,加强中小学睡眠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午休室或配备午休躺睡椅。中小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培养儿童青少年运动兴趣,每人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
视力健康
引导教师不过度依赖电子产品教学
在视力健康促进方面,重庆将强化0~6岁儿童眼保健,规范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儿童眼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建档率达到95%。学龄前儿童在24月龄、36月龄、4岁、5岁、6岁时进行屈光筛查,监测远视储备量,推进近视防控关口前移。
严格学校视力监测管理。促进妇幼保健机构等医疗机构协同幼儿园每半年开展1次视力检测,实施眼保健、视力检查和屈光筛查,监测儿童远视储备量,并提供咨询指导。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学生视力检测制度,落实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建立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实施分级分类干预。
重庆还将对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重点检查学校教室课桌椅配置、教室的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教室装设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等情况。提倡中小学生每天在室外接触自然光时间1小时以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9、8个小时。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健康用眼习惯,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要求学校落实近视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学生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管理,落实中小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统一保管设备等制度;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平板等进入教室,严禁使用电子产品完成作业。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规范引导教师不过度依赖视屏类电子产品进行教学;确需使用视屏类电子产品教学的,应合理设置屏幕亮度、字体大小与播放节奏,避免长时间全屏强光展示。
心理健康
为儿童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
重庆将促进学龄前儿童心理发育。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照《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开展0~6岁儿童发育评估,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和健康指导,早期发现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加强转诊和随访。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0~6岁儿童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对于初筛异常的儿童,指导家长尽快转诊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接受复筛。对于复筛异常的儿童,指导家长带儿童尽快转诊至具有儿童孤独症诊断能力的专业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对确诊孤独症的儿童,向家长说明诊断结果和病情,告知可采取的干预康复方法、可选择的干预康复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康复救助政策等信息。推进以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家庭积极参与的干预康复模式。
在强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方面,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学校每学年应对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至少1次心理健康测评,动态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学生心理健康关爱。
骨骼健康
规范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筛查干预
针对学龄前儿童,幼儿园要制定每日3小时身体活动时间表,户外自然光活动不少于2小时。针对中小学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内每天60分钟中高强度运动(体育课、大课间、课后服务体育活动),每周至少3天开展跳绳、跑步、球类、俯卧撑、引体向上、负重深蹲等高强度或抗阻运动,学校建立运动打卡制度,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重庆还将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筛查干预。将脊柱弯曲异常筛查评估作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常见病监测的重要内容。学校将学生脊柱健康状况记入学生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记录脊柱健康数据。对于轻度异常情况,每日开展矫正操、体态训练;对于中度及以上异常情况,24小时内告知家长。建立学校——家庭——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异常学生优先转诊至骨科、康复科、儿科,医疗机构提供绿色通道、复诊随访。
口腔健康
每年入校开展1次常规口腔检查
重庆将进一步做好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服务。将口腔检查全面嵌入0~6岁儿童健康管理,在3、6、12、24、36月龄及6岁前必查,记录龋病、牙颌发育、口腔卫生等情况,同步开展风险评估与个性化指导。对筛查异常者即时登记、即时转诊,明确复诊时限和随访要求。
依托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与常见病监测,各区县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共同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入校开展1次常规口腔检查,统一检查表单、诊断标准和数据口径。检查内容覆盖龋齿、牙周、牙列、咬合、牙外伤、口腔黏膜等,做到一人一档,全程可追溯。检查发现龋齿、牙颌畸形等问题,立即出具干预告知单,明确转诊机构、治疗建议和复查时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石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