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关截留3.5千克龙宫果 假期出行这些“伴手礼”千万别带

版次:004    2026年10月09日

重庆海关在旅客行李中查获的龙宫果

国庆假期,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口岸迎来出入境客流高峰。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涌入重庆的同时,不少出境游归来的旅客也满载而归。然而,有些“伴手礼”却过不了海关这一关。10月8日,据海关发布消息,重庆海关在一名进境旅客行李中查获3.5千克龙宫果。因该水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所列物品,海关关员依法对其实施截留处置。

这并非个例。近日北京海关在一名进境旅客的行李中查获冻肉11千克,深圳海关在一名进境旅客的行李中查获藏匿在奶粉罐中的燕窝423克,大连海关在一名进境旅客行李中查获柿子2.67千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海关对上述物品实施截留处置。

尽管各地海关查获的物品不同,但都指向同一道国门防线——未经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不能随意“闯关”。

国庆假期,出入境旅客大幅增长,但部分旅客对海关检疫规定的了解仍然不足,携带禁止进境物品入境的情况时有发生。

“不少旅客觉得,带点当地特产回来是人之常情,但从国门生物安全角度看,风险不容小觑。”海关关员介绍,上述动植物产品来源不明,可能携带非洲猪瘟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等动物病原体,以及大洋臀纹粉蚧、地中海实蝇等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一旦携带入境,极易引发重大动植物疫情,危害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威胁国家生物安全。

以此次重庆海关查获的龙宫果为例,这类东南亚水果若未经检疫入境,其表面或果肉中可能藏匿实蝇类幼虫。实蝇繁殖能力强、寄主范围广,一旦传入,将对国内水果种植业造成严重损失。冻肉、燕窝、柿子等同样存在类似风险。

对此,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审批禁止携带、寄递肉类、燕窝、新鲜水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内的物品进境。如有携带,应主动向海关申报。违反规定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严薇